2020-12-21 09:31:44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
12月19日,时代新材发布《关于与沈阳华创及其子公司诉讼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称:本公司与沈阳华创风能有限公司(简称沈阳华创)及其下属三家子公司青岛华创风能有限公司(简称青岛华创)、宁夏华创风能有限公司(简称宁夏华创)、通辽华创风能有限公司(简称通辽华创)风电叶片及弹性支撑产品合同纠纷及票据纠纷事项,分别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辽市开鲁县人民法院等法院提起诉讼,共计涉案金额人民币 35561.30 万元(起诉本金)。
近日公司已向法院确认了宁夏华创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决书【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浙 01 民初 4133 号】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生效,判决书内容如下:
1、被告宁夏华创风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货款 66836044.19 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损失2716142.57 元(利息暂计算至 2019 年 8 月 19 日,此后至款项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损失以欠款本金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付)。
2、被告沈阳华创风能有限公司对前述被告宁夏华创风能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驳回原告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