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1 08:41:02 达州市生态环境局
近年来,大竹县在面临诸多不利因素影响制约大竹生态环境的情况下,肯下功夫,主动作为,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上力求突破,2017-2019年连续三年在达州市党政同责目标考核中位列先进集体,2018年被四川省人民政府授予“四川省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先进集体”称号,2019年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环境治理巩固”先进集体,2020年被推荐为全省环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特别是2020年实现了大气环境质量达标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和环保督察整改问题全完成“三个突破”。
一、大气环境质量达标率实现新突破,达到达标城市标准
“十三五”以来,大竹县大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强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污染源控制,完成3家水泥企业装包车道收尘治理设施改造,取缔不符合要求的27家砖瓦企业,对38家砖瓦企业安装脱硫和除尘设施;强化燃煤、城市烟粉尘及颗粒物治理,划定了大竹县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域,严格按照禁燃要求开展燃煤锅炉淘汰等相关工作,累计改造或取缔燃煤锅炉67家;强化秸秆资源综合利用,禁止秸秆焚烧,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年度的秸秆禁烧及巡查工作方案并严格落实,累计巡查1.2万余人次。通过以上措施,大竹县的大气环境质量持续向好,2020年1-11月,大竹县空气质量达标率为91.9%,首次突破90%。
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取得新突破,率先实现全覆盖
大竹县高度重视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助推环境质量改善,“十三五”以来累计投入9个多亿用于大竹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探索建立了污水处理厂国有化整合、市场化运作、常态化监管模式,出台《大竹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办法》,成立国有大竹县兴竹公司,招录专业技术人才,统一监督管理全县乡镇污水处理厂,逐步建立健全保障乡镇污水处理厂长效运营机制。随着今年11月在建的16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部施工完毕,大竹县在全市率先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的目标任务,为大竹县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20年1—11月大竹县出境断面水环境达标率保持75%(2018年由50%提升至75%),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率达到98.9%。
三、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取得新突破,预期实现清零
大竹县采取“县级领导挂包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人大专项视察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政协民主评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部门(环保、水务、住建)+环保问题纳入整治群众最不满意10件推进+结合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两办督查室开展专项督查和暗访督导”的六项组合措施,切实解决大竹县的突出环境问题,强力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截止目前,2016年以来大竹县在央督、省督及央督“回头看”共涉及287个整改任务(其中信访件101件,反馈意见整改措施124条,现场点位61个,长江经济带自查问题1个),截至目前已经完成270个整改任务,整改完成率94.1%,按照目前的调度情况,剩余的17件能够全部整改完成,实现整改问题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