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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 山西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低4.07分/千瓦时

2019-06-06 16:04:17   来源:   浏览:108 评论(0


2019-06-06 09:41:03 山西晚报

6月5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从7月1日起,山西省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降低4.07分/千瓦时,一般工商业用电输配电价同步降低4.07分/千瓦时。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10%的要求,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并报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发改委决定降低山西省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和西龙池抽水蓄能电站用量电费。

从山西电网销售电价表来看,居民生活用电不满1千伏、1—10千伏及35千伏以上分别为每千瓦时0.4770元、0.4670元和0.4670元;一般工商业用电不满1千伏、1—10千伏及35千伏以上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5309元、0.5109元和0.4959元;大工业用电1—10千伏、35千伏以上、110千伏以上、220千伏以上分别为每千瓦时0.5082元、0.4782元、0.4582元和0.4482元,最大需量为36元/千瓦·月,变压器容量为24元/千伏安·月;西龙池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费调整为51349万元,单位容量电费调整为每千瓦427.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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