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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东电力市场年度交易政策解读

2020-11-26 17:37:53   来源:   浏览:108 评论(0

2020-11-26 11:28:48 深能售电   作者: 蒋安祥   

2020年11月11日,省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做好2021年广东电力市场年度交易有关工作的通知》,结合本月9日省能源局和南方能监局《关于做好2021年电力市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确定了2021年度电力交易中有关事项,对有关数据汇总整理,并结合2020年全省有关数据及集团电厂指标进行阐述:

01

市场交易规模

2021年广东电力市场交易规模为2700亿千瓦时,较2020年计划2600亿千瓦时增长100亿千瓦时,增幅为3.85%。预留视西电东送市场化进展情况可进一步扩大交易规模的活口,并且要求中长期合同电量原则上不低于95%。

02

市场主体准入标准

1、用户侧市场主体标准与2020年基本相同。不同之处在于:一般用户中明确了对工商业物业管理企业准入门槛为珠三角9市年用电量不低于2500万千瓦时,其余地市为不低于1500万千瓦时;增加了电力用户非工业用电可与工商业用电一并参与市场交易。

2、发电侧市场主体仍为省内中调及以上燃煤电厂、9E级及以上容量燃气电厂,新增岭澳核电2号机组和阳江核电2号机组总计20亿千瓦时,核电电量全部参与价差年度双边协商交易。新机组计划2020年底前投运的,可参与2021年度双边协商和集中交易;计划2021年投产的,可参加年度双边协商交易,不能参加年度集中交易。

03

年度交易安排

2021年年度交易规模为2100亿千瓦时,约占2021年全年市场化交易总电量的78%,较2020年度模2200亿千瓦时减少100亿千瓦时,下降幅度为4.55%。发电机组2021年度交易上限为2163亿千瓦时,竞争强度为1.03。

1发电侧交易上限:

综合考虑2020年实际发电、供热实测、供热量申报平均准确率等因素,确定各类型机组容量系数:1)常规燃煤机组取1.0,常规9E燃气机组取0.5,常规9F燃气机组取0.68,大鹏一期机组取0.8。2)热电比大于等于60%的燃煤机组取1.23,热电比大于等于40%、小于60%的的燃煤机组取1.12,热电比小于等于40%的燃煤机组取1.0。另外岭澳核电2号机组和阳江核电2号机组市场化上限分别为8亿千瓦时和12亿千瓦时。

2用电侧交易上限:

考虑2020年用户用电情况受疫情影响,2021年用电需求按照2019年1月-12月历史用电量的15%增长确定;2020年开始用电的电力用户,2021年用电需求按照2020年各月用电量的8%增长确定。与以往年份确定上限的时间周期和增长系数不同,例如2020年交易的历史数据为2018年四季度和2019年前三季度,系数在1.05—1.1之间。

年度交易包括年度双边协商交易和年度集中交易,按照“价差合同+曲线”模式开展,按照“六签”(全签、长签、见证签、分时段签、规范签、电子签)需在11月底前完成。

04

年度双边协商交易(长协交易)

年度双边协商合同按照“价差合同+曲线”模式申报,合同需包含电量、价差价格、分解曲线和结算参考点,由发、用任意一方发起,另一方确认,按交易时间排序,申报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11月27日。

交易时间截止后成交电量未达到2100亿千瓦时,剩余电量转为年度集中交易电量。

05

2021年度双边协商交易结果

据广东电力交易中心2020年11月13日通报,2021年度双边协商交易成交主体85家发电企业、118家售电公司和2家大用户。11月12日和13日分别成交电量1123.86亿千瓦时和976.14亿千瓦时,2100亿长协电量交易顺利完成,成交均价价差为-53.51厘/千瓦时。

以上市场主体成交数量与2020年9月广东电力市场结算情况数据比对,成交发电企业均是85家;9月份交易的138家售电公司中至少有20家售电公司未成交。由于2100亿千瓦时年度交易规模已全部完成,剩余市场电量将转为现货环境下其他交易品种参与交易。



文章关键词: 2021年广东电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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