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消息(记者冼冰、通讯员廖温馨)22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近日,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印发《柳州市创业服务补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企业及社会组织等符合条件的,可申报成为创业服务机构,最高可享受创业服务补贴1.5万元/班次。
《办法》规定,凡在我市注册登记的具有企业咨询管理资质的各类企业或具有企业服务资质的专业型社会组织、创业孵化基地的运营机构、其他创业载体(含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等)的运营机构,符合相关条件的,可向市人社局申请备案,申报成为创业服务机构。
创业服务机构按规定为我市年龄范围在16~60岁的各类创业群体提供创业服务后,可申请50元/课时/人的创业服务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300元/人,可享受创业服务补贴最高达1.5万元/班次。
《办法》明确,创业服务机构可开展专题讲座、项目路演、项目现场展示等多种形式的创业服务,创业服务内容涵盖政策咨询、财税服务、法律服务、电子商务、营销策划、企业管理、融资服务、市场开拓、创业心理咨询等方面。符合条件的运营机构可登录柳州市人社局官网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