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消息(记者粟桂利、黄蕊,见习记者黄慧妮)9月28日起,柳州全面实施“交房(地)即交证”政策。今年以来,我市聚焦企业、群众办事“堵点”“难点”问题,通过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改革,结束了新建商品房项目的购房人收房入住后较长时间才能拿到产权证书这一普遍现象。
28日上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交房(地)即交证”政策并答记者问。
“交房(地)即交证”政策分交地和交房两部分。“交地即交证”是指对四至清晰、权属无纠纷、土地出让价款、税款等规定税费缴纳完毕的招拍挂方式取得的出让土地,在用地单位申请且符合登记条件的前提下,不动产登记部门可在完成土地交付手续当天,为用地单位办理不动产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交房即交证”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新建商品房等项目组织交房前,申请完成规划核实、不动产测绘及权籍调查,综合竣工验收备案、组织小区业主缴纳契税等工作,并收集整理好相关材料,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和商品房转移登记。不动产登记部门在符合登记条件的前提下,于交房前办理好购房人的不动产权证书,交房当日发放给购房人,实现购房人收房同时即可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李继昭说,2016年3月1日我市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以来,全市20多个职能部门和机构陆续实现数据共享,涉及不动产登记的多种业务实现联办。“交房(地)即交证”这项新政策能够迅速出台并落地,就建立在大数据和信息互联互通的基础上,惠企也便民。
新闻发布会现场,我市还举行了“交房(地)即交证”试点小区的新房交房颁证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