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28 12:08:34 中国江西网
9月27日,记者从江西省生态环境厅举行的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20年8月,江西全省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1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6.9%。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优,断面(点位)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97.3%;主要河流中,9条河流水质均为优。
记者了解到,在空气环境质量方面,全省11个地市中,景德镇市PM2.5月均浓度同比上升,其余10个城市同比下降;优良天数比例为98.0%,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3.3个百分点,景德镇市同比持平,其余10个城市同比上升。11个设区市PM2.5月均浓度排名为:萍乡市第一,吉安市、抚州市并列第二,南昌市、赣州市、宜春市并列第四,鹰潭市第七,九江市第八,新余市、上饶市并列第九,景德镇市第十一。进贤县等110个县(市、区)PM2.5月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备注:全省111个县(市、区),含红谷滩新区、庐陵新区以及9个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排名前十(出现并列一并列入)的依次为:进贤县、上犹县、靖安县、南城县、南丰县、彭泽县、定南县、寻乌县、瑞金市、崇仁县、婺源县。
此外,在水环境质量方面,2020年8月,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优,断面(点位)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97.3%;主要河流中,9条河流水质均为优。主要湖库中,鄱阳湖和柘林湖水质为优,仙女湖水质轻度污染。75个国家考核断面(点位)水质优良比例为96.0%,高于全省2019年水质优良比例84.0%年度考核目标;全省设区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五河”和东江源头保护区出水断面水质功能区达标率为86.4%;设区市跨界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100%,县(市、区)跨界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7.5%。2020年8月全省11个设区市地表水国考断面水环境质量指数从好到差排名为:吉安市、景德镇市、宜春市、抚州市、赣州市、九江市、萍乡市、上饶市、南昌市、新余市、鹰潭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