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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破坏涵养区生态拟按平方米处罚 每平方米最高五千

2020-09-24 17:17:16   来源:   浏览:132 评论(0

2020-09-24 09:12:30 北京日报客户端

一旦对生态涵养区的生态造成破坏,将按“平方米”进行处罚,每平方米拟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9月23日上午,《北京市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草案)》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生态涵养区环境如何?大气、水、土、噪声多要素“一网监测”

生态涵养区包括哪些区域?记者了解到,生态涵养区包括门头沟、平谷、怀柔、密云、延庆5个区,以及昌平、房山两区的山区。全市约80%的林木资源、60%的水资源、65%的湿地均位于该区域。生态涵养区是首都的重要生态屏障和水源保护地,是城市“大氧吧”和“后花园”。

普通人也可以参与到生态涵养区的保护中。条例草案提出,本市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投资、捐赠、志愿服务、科普宣传等方式,参与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工作,实现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依法获取生态涵养区相关信息,对破坏生态系统、损害自然资源、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控告。规划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务等部门和监察机关应当接受举报、控告并依法核实处理。

社会公益组织可以依法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

市生态环境部门应当会同政府有关部门统一规划、整合优化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建设涵盖生态、大气、水、土壤、噪声、辐射等要素,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开展监测和评价,统一发布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客观、准确反映生态涵养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青山绿水”既要保护也可合理经营

只要符合条件,生态涵养区的“青山绿水”,也可以合理经营,走绿色发展之路。

条例草案提出,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推动建立健全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促进符合条件的生态资源资产化、可量化、可经营,通过资金支持、产业扶持、就业帮扶等多种方式加大对生态涵养区的支持力度。

比如,有关区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功能定位、自然禀赋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承接中心城区疏解的适宜功能和产业。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推动适宜的重大活动、重大项目在生态涵养区落地。

不仅如此,条例草案还为生态涵养区发展新兴业态指明了方向。条例草案提出,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制定支持政策,鼓励和引导生态旅游、精品民宿、森林康养、田园综合体、农村电商、智慧物流、数字经济、科创智能等适宜生态涵养区的新兴业态发展。

同时,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区人民政府还应当挖掘生态涵养区文化资源价值,推动建设长城文化带、西山永定河文化带,因地制宜采取措施,保护文物古迹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建设红色革命教育基地,打造精品旅游线路,促进文化、旅游、生态等产业融合发展。

造成生态破坏,每“平方米”拟最高罚5000元

不过,一旦对生态涵养区造成生态破坏,则将按“平方米”进行处罚。

条例草案提出,在生态涵养区从事开发土地、矿藏、筑坝、修路、建设等活动的,应当采取措施保护生态环境,造成生态不利影响的,应当及时进行生态修复。否则,一旦造成生态破坏,将由生态环境部门处每平方米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因实施污染环境、破坏行为造成生态涵养区生态破坏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有关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起生态破坏或者污染损害赔偿诉讼。




文章关键词: 北京:破坏涵养区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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