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1 09:06:34 5e 作者: 保永强 张荣安
“电是商品,窃电属于违法犯罪行为”。7月15日,国网金昌市金川区供电公司和金川公安分局双湾派出所在国营八一农场开展“反窃电、反邪教”及“网上国网”推广宣传活动,向客户讲解电力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客户依法合规用电。
活动当天,金川区陈家沟供电所党支部与双湾派出所党支部签订了联建协议,明确联建目标任务、工作计划和保障措施,建立党建联建联创机制,实现“组织联建、工作联动”,双方党支部积极开展联建活动,确保联建实效,提升工作质效。
宣传中,金川区供电公司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以文字、图片、漫画的形式对“那些是窃电行为”,“发现窃电怎么办”“窃电构成几种犯罪”等问题进行现场耐心、细致解答,向用户普及“电是商品,窃电属于违法犯罪行为的理念”,通过警企联动集中开展反窃电宣传,让广大的用电企业和居民树立合法的安全用电意识,营造合法合规用电的良好氛围,形成窃电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既普及了电力安全知识又明确了窃电与法律的关系。
下一步,国网金昌市金川区供电公司将持续推进反窃电专项行动走实走深,加强与地方公安机关警企联动机制建设,依法开展电力设施保护、打击涉电违法犯罪、保障电网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更好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