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消息(记者冼冰、通讯员李达辉)昨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吸引更多人才来柳发展,今年,我市将继续对融安县、融水苗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和市属中小企业引进优秀人才的单位,以及我市在职攻读研究生并取得学位的人员进行奖励。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对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和市属中小企业引进优秀人才及我市在职攻读研究生并取得学位人员奖励的通知》,我市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三个县于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从市外引进的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优秀人才,每引进一名本科生或硕士生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至今仍在单位工作的(合同期至2020年12月31日,下同),由市政府分别按本科6000元/人、硕士10000元/人的标准奖励各县,各县再按不低于奖励金额50%的比例奖励被引进者本人(进入县级党政群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工作的除外)。
市属中小企业于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从市外引进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优秀人才,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至今仍在单位工作的,可按本科、中级职称1000元/人、硕士3000元/人的标准奖励用人单位。
我市各单位在职人员在职期间自费攻读研究生,于2017年取得学位后在柳州市工作满三年的,分别按硕士5000元/人、博士10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个人一次性奖励(已经享受市财政及用人单位补贴的除外)。
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相关表格,根据文件要求附证明材料后,在7月31日前报送至柳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
据悉,柳州市引进优秀人才和在职攻读研究生奖励是从2006年开始执行的一项人才政策。政策实施以来,累计帮助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引进优秀人才1920人,发放奖励1157.6万元;帮助我市中小企业引进优秀人才2357人,发放奖励250.9万元;在职培养研究生696人,发放奖励362.5万元。这项政策在促进县区和市属中小企业引进人才、我市培养高层次人才方面起到了极大的激励作用,壮大了人才队伍,优化了人才结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