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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汉中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8月1日起实施

2020-07-13 17:29:10   来源:   浏览:154 评论(0

2020-07-13 10:04:32 汉中日报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大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深刻阐释了生态兴则文明兴,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等一系列新思想新理念新观点。党的十九大又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升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近日,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了《汉中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8月1日起施行。自此,汉中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了法制保障。

全民关注 法律出台正当其时

空气质量如何,数据“说话”最客观。2015年1月1日起,汉中市纳入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考核体系,每日发布PM10、PM2.5等6项监测指标。按照新标准评定,当年汉中市1月1日属中度污染,1月2日至5日属重度污染,1月6日一场降雨汉中空气质量又排名全国第六。2015年新年前三天,汉中空气质量全省垫底,不仅让“PM2.5”这样一个专业名词变得街知巷闻,也让它在政府和民众心里的分量变得重起来,引起全市人民对空气污染的热切关注。

市大气办数据显示,自2017年以来,汉中市中心城区优良天数由269天增加到303天,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由5.3下降到4.51。环境空气质量持续而显著的改善,有赖于全市上下“铁腕治霾”的共识,政府强力措施和全民参与的共同发力。实践证明,为还市民“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大气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出台正当其时。

“《条例》的制定出台,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客观要求,是汉中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制需求,也是汉中市高质量建设‘三市’的需要。”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城镇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赵宏介绍,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大气污染已成为党委、政府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焦点问题。当前,汉中市迈入了以绿色循环、生态宜居为发展定位的新阶段。“三市”建设的战略目标,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生态文明试验区、全域旅游示范市的建成,这些都需要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保障。近年来,汉中市大力推进“铁腕治霾·蓝天保卫”行动,空气质量得到了有效改善,但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大气治理形势依然严峻,制定《汉中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时机成熟。

亮点频出 以法治力量守护

“餐饮企业废气排放、露天烧烤污染、高排放车辆监管、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这些问题高居汉中市大气污染问题投诉前位,即将实施的《条例》对这些焦点问题一一作出了回应。”市人大法工委副主任马晓亮告诉记者。

受地域、交通和人们饮食习惯等因素影响,中心城区“围住而商、上住下商”现象普遍,小区周边成为餐饮业环境污染扰民投诉的多发区域,餐饮企业与楼上及周边住户矛盾较为突出。为回应市民关切,《条例》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同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烧烤经营者应当使用电、天然气、液化气等清洁能源和具有油烟净化功能的烧烤炉具,防止污染环境。

据了解,压路机、挖掘机等工程机械属高排放车辆,之前汉中市一直管理空白。此次《条例》中明确要求,非道路移动机械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编码登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水行政等有关部门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排放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此外,针对有环保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为杜绝监管漏洞、罚而不改、拖延整改等问题,《条例》要求,将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大气污染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及时向社会公布违法者名单。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目标是蓝天 重点在落实

大气污染防治,用决心、行动和效果来说话。决心源于民意,行动胜于纲领,力量来自群众。有法可依之后,关键是如何落实到位。为此,汉中市制定了“真、细、实、严、联”的落实手段。

“我们将通过加强宣传学习、夯实监管责任、狠抓措施落实、强化执法监管、建立健全机制五个方面抓好《条例》贯彻落实。”市大气办副主任王宗利表示,汉中市将强化环境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以行政审批、执法监管为载体,深入企业“面对面”开展《条例》宣传。同时,面向大众将通过投放户外广告、报纸报刊登载等传统宣传方式与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平台同步宣传,营造全市学习贯彻《条例》、保护大气环境的浓厚氛围。结合《条例》的落实,全市将进一步夯实地方政府属地监管和部门行业监管责任,联防联控、齐抓共管,从根本上解决压力层层衰减、推诿扯皮、监管缺失等问题。

此外,大气污染整治各项活动也将常态化。全市将围绕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强力推进“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六大治污降霾措施落实。持续开展铁腕治霾“春雷”行动、多部门联合检查、冬防期“千人大督查”等专项督查,强化散煤治理、扬尘整治、机动车整治、烟花爆竹禁放、重污染天气应急等措施落实,确保取得成效。进一步强化源头管控,严把涉气项目准入关。持续开展钢铁、焦化、水泥、化工等重点涉气行业专项执法检查,出重拳、用重典,严厉打击超标、超总量排污等大气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坚决绷紧大气环境安全红线。





文章关键词: 《陕西省汉中市大气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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