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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就业 符合条件还能获补助今年首批补助已发放,第三季度补助申请已开始

2020-07-06 10:07:37   来源:南国今报   作者:巴方、通讯员谢璐骋   浏览:90 评论(0

为了鼓励各高校、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开展公共就业介绍服务,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日前广西机电技师学院、柳州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柳州柳工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等三家机构拿到了2020年首批职业介绍服务补助,共计9.4万元,此次三家机构共成功介绍105人到县级以上重点企业就业,缓解了因疫情影响造成的“就业难、招工难”矛盾。

目前,第三季度职业介绍服务补助申请工作已经开始,赶紧来看看你是否符合条件吧!

补助对象:

第一类:各类具备资质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第二类:各类具备资质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村级劳务输出站工作人员

第三类: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

补助条件:

第一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柳州市农村劳动力和登记失业人员到企业(含外地企业)就业(劳务派遣员工除外),双方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给予补助。

第二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村级劳务工作站工作人员成功推荐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签订就业合同,就业时间达6个月以上,给予补助。

第三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重点企业输送产业工人(不含劳务派遣员工),用工双方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给予补助。

补助标准:

 第一类:500元/人  第二类:300元/人

第三类:初级工及以下500元/人;中级工800元/人;高级工1100元/人;技师(高级技师)1500元/人。

申报时间:

每季度首月10日前(因疫情原因,可酌情延期)。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推荐(输送)一人一补助原则”,同一人员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补助,不得重复申请。

    具体要求可到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

文章关键词: 就业补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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