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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内不再审批和新建小水电

2020-06-29 17:00:04   来源:   浏览:167 评论(0

2020-06-29 11:14:24 中国环境报   作者: 王双瑾  

为进一步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整治工作,近日,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率先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内八里坪村、西河村黑岔沟的3座小水电站进行了拆除。到2020年年底,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内的小水电站全部关停退出,且不再审批和新建小水电站。

据了解,西安市鄠邑区目前共建成水电站7座。这7座电站全部位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一般保护区内,其中3座停止运营的水电站分别为八里坪水电站、西河一级水电站、西河二级水电站,已经于近日全部拆除。剩余的4座水电站待省市相关政策出台后,采取相对应的措施。

按照拆除要求,引水式水电站引水坝及附属的水闸、引水渠、压力管道等主要建筑物必须全部拆除,恢复自然景观面貌,保障河道水流通畅;引水隧洞进出口必须实施永久封堵,防止人员、动物进入,带来安全隐患;电站厂房及升压站、上网线路、水轮机组等主要设备及设施全部拆除,确保无残留和垃圾堆放,水体及环境无污染,因地制宜采用多种方式恢复生态。

按照《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小水电站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到2020年底,西安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各类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小水电站全部关停退出,恢复自然生态环境。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内不再审批和新建小水电站。



文章关键词: 陕西西安秦岭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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