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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78项行业项目不纳入环评

2020-06-16 17:30:08   来源:   浏览:136 评论(0

2020-06-16 11:21:44 上游新闻

近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印发《重庆市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建设项目类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助推重大项目落地见效,服务重庆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78项行业项目不纳入环评

《通知》明确了重庆市不纳入建设项目环评管理的项目类型,包含产业类、环保治理类、社会服务类、基础设施、扶贫、疫情防控等方面,共涉及24类78项行业项目类型,主要为登记表类别的项目。

同时,《通知》增加了部分未在名录中的项目,主要包括扶贫项目“两不愁三保障”中的饮水安全项目(仅包括总库容小于10万立方米的山坪塘、窖池等小型蓄水工程)、义务教育建设项目、基本医疗用房项目(仅包括20张床位以下的卫生院、(所、站)、住房安全保障项目等。以上项目也不纳入环评管理。

“虽然不纳入环评管理,但是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并没放松。”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将加强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及时将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有关建议反馈市生态环境局。

据介绍,目前,有占比85%的项目环评由审批改为网上备案,环评报告书审批时限从60日压缩为20个工作日,报告表从30日压缩为10个工作日。

对环评文件的审批一律实施“网上办”“一次办”。数据显示,2019年,重庆审查规划环评50个,审批项目环评4074个、涉及总投资4772亿元,全力推动了高铁、公路、水利枢纽等重大项目落地。

建设施工和环评审批同步

7个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受益

去年以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对市政府百项重点项目名录和市级重大项目,服务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制定了将技术评估移到审批受理前进行的举措,提前解决环评报告技术问题。

“我们对渝湘高速公路扩能、重庆三环高速公路合川至长寿段、重庆彭水至酉阳高速公路一期工程、江北国际机场T3B航站楼及第四跑道工程等重大项目就采取了提前进行专家指导和技术评估的措施,有效压缩了环评审批时限。”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推进重点项目实施。2020年3月,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提高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效率的通知》,对生态环境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化工等29类建设项目,采取简化工作流程、优化审批方式、开辟绿色通道等措施,进一步提高环评审批工作效率;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环境风险可控,且符合产业准入、“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要求的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和除上述29类以外的工业项目,在疫情影响期间试点建设施工和环评审批同步进行,建设单位提交申请和承诺后即可开工建设。

自实施以来,已有渝湘高速扩能(巴南至武隆段)、渝湘高速扩能(武隆至彭水段)、武隆至道真高速(重庆段)、渝武高速公路扩能(北碚至合川段)、巫溪至开州高速公路、铜梁至安岳高速公路(重庆段)、江津至泸州北线高速等7个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实施建设施工和环评审批同步进行的试点,共涉及投资933亿余元。

简化环评审批流程

重庆做了这些探索

据介绍,近年来,重庆在探索环评审批制度改革上早有一系列探索。

2018年12月,重庆印发了《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实施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对环境影响较小的工业类、城市基础设施类等19类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这一制度自实施以来,全市共实施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项目898个,涉及总投资753亿余元,极大促进了经济发展。

2019年4月,出台《重庆市环评领域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将涉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开展生态影响专题报告的内容纳入环评文件一并编制、报审,由环评文件审批部门依法审批,不需单独编制生态影响专题报告。推行并联审批,环境影响评价在开工建设前完成即可。

2019年6月,印发《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19年修订)的通知》,将风电、印刷线路板等类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下放至区县,将炼钢和全部有色冶炼等类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上收。

在今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制定印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保障的通知》,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环评“告知承诺制”;对临时性的上述三类建设项目(包括临时性建设使用,临时性改扩建或转产等),可以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医疗废物处置项目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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