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08 10:28:34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海南省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优良。
所辖海域水质为优,近岸海域水质保持优,近岸海域沉积物质量优良。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持稳定,典型海洋生态系统珊瑚礁处于健康状态、海草床处于亚健康状态。主要入海河流入海河口断面水质良好。国家重点海水浴场均适宜游泳,主要滨海旅游区和重点工业园区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监测的海水增养殖区综合环境质量等级为优良,昌江核电厂周边海域环境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水平。
海洋环境质量
海水质量
所辖海域水质 2019年,海南省所辖海域水质为优,一类水质海域面积占99.9%;劣四类水质海域面积为43平方千米,主要分布在万宁小海近岸海域,主要污染指标为活性磷酸盐。
近岸海域水质 2019年,海南省近岸海域1水质为优。
海南省开展近岸海域水质监测的125个站位,优良(一、二类)水质海域面积比例为98.4%,其中一类占92.5%,二类占5.9%,三类占1.3%,四类占0.2%,劣四类占0.1%;主要污染指标为活性磷酸盐。其中国控站位的优良水质海域面积比例为98.3%,无劣四类海水。
由省生态环境部门监测的88个近岸海域监测站位,按面积计算,优良水质海域面积比例为98.8%,其中一类占94.4%,二类占4.4%,三类占0.5%,四类占0.5%,劣四类占0.2%;主要污染指标为活性磷酸盐。按站位计算,优良水质站位比例为96.7%,其中一类占83.0%,二类占13.7%,三类、四类、劣四类海水各占1.1%,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活性磷酸盐、粪大肠菌群;与2018年相比,优良水质站位比例基本持平,劣四类水质站位比例下降1.2个百分点。
重点港湾水质 2019年,对海南省12个沿海市县(不含三沙市)的12个重点港湾近岸海域开展了海水质量监测,分别为海口湾、三亚湾、文昌清澜港、陵水湾、洋浦湾—白马井、东方八所港、万宁石梅湾、临高后水湾、澄迈马村港、昌江昌化港、琼海博鳌港和乐东龙栖湾。结果显示,重点港湾近岸海域大部分监测指标符合一、二类海水水质标准,满足所属海洋功能区的水质目标要求;海口湾、文昌清澜港、澄迈马村港、琼海博鳌港、文昌清澜港、乐东龙栖湾等6个重点港湾个别监测站位个别时段水质受无机氮、活性磷酸盐、锌、铅等影响,未能满足所属海洋功能区的水质目标要求。
富营养化状况 2019年,海南省所辖海域呈富营养化状态的海域面积共195平方千米,其中轻度、中度和重度富营养化海域面积分别为159、17和19平方千米。
海洋沉积物质量
2019年,海南省近岸海域沉积物质量总体优良。海南省38个近岸海域沉积物质量监测站位中,沉积物质量为一类的站位占97.4%,同比上升3.1个百分点;二类占2.6%,同比下降3.1个百分点。
海洋生态状况
海洋生物多样性
海洋生物多样性状况 2019年,对海南岛近岸海域34个监测站位开展了生物多样性监测,包括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大型底栖动物的种类组成和数量分布;对海南省典型海洋生态系统珊瑚礁和海草床开展了调查。
海南岛近岸海域共鉴定出浮游植物5门282种,各站位浮游植物的多样性指数在2.1~5.2之间,均值为4.1,较2017年2(均值为3.6)略有升高;浮游动物9类165种,各站位浮游动物的多样性指数范围在2.2~4.8,均值为3.9,较2017年(均值为3.6)略有升高;大型底栖生物8门138种,各站位大型底栖动物的物种多样性指数范围在1.6~3.9,均值为2.8,与2017年(均值为2.8)持平。
西沙群岛生态监控区共鉴定出造礁石珊瑚12科36属94种,优势种及常见种有疣状杯形珊瑚、多曲杯形珊瑚、指状蔷薇珊瑚、多孔鹿角珊瑚等;偶见的软珊瑚种类主要为短指软珊瑚和豆荚软珊瑚等。东海岸生态监控区共调查到海草2科3亚科5属5种海草,即圆叶丝粉草、单脉二药草、海菖蒲、泰来草和卵叶喜盐草,优势种为海菖蒲和泰来草。
海洋生物环境质量 海南岛近岸海域浮游植物和浮游动物的总体生物环境质量均为优良,大型底栖动物的总体生物环境质量为一般。
典型海洋生态系统
海南省拥有河口、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等多种海洋生态系统,其中红树林、珊瑚礁和海草床是热带典型海洋生态系统。2019年,对海南省典型海洋生态系统珊瑚礁和海草床开展了海洋生态系统健康状况监测。西沙群岛珊瑚礁生态系统监控区包括永兴岛、西沙洲、赵述岛、北岛、晋卿岛和甘泉岛,海南岛东海岸海草床生态系统监控区包括文昌高隆湾、长圮港、琼海龙湾港、陵水新村港、黎安港。
西沙群岛海域珊瑚礁生态健康状况 2019年,西沙群岛珊瑚礁生态系统处于健康状态。西沙群岛生态监控区造礁石珊瑚覆盖度平均值为13.0%,造礁石珊瑚覆盖度最高的是甘泉岛,为45.2%,最低的是永兴岛,为4.0%;软珊瑚覆盖度为0.0%;造礁石珊瑚补充量平均为3.41个/平方米,各监测区域珊瑚补充量都较高;珊瑚礁鱼类较为丰富,平均密度达99.41尾/百平方米。
与2018年相比,西沙群岛的造礁石珊瑚覆盖度上升了4.4个百分点,造礁石珊瑚种类数量、补充量均有所增加。
海南岛东海岸海草床生态健康状况 2019年,海南岛东海岸海草床生态系统处于亚健康状态。东海岸生态监控区海草平均覆盖度为19.7%,海草分布覆盖度最高的是黎安港,为28.8%,最低的是长圮港,为5.0%;海草平均密度为578.74株/平方米,海草密度范围为160.17~2909.34株/平方米,海草密度分布最高的是高隆湾的卵叶喜盐草,为3978.67株/平方米,最少的是新村港的海菖蒲,为12.11株/平方米。
与2018年相比,海南岛东海岸海草平均覆盖度下降了2.6个百分点,海草平均密度有所下降,海草种类及数量无变化。
主要入海污染源状况
入海河流
2019年,海南省主要入海河流入海河口断面总体水质良好。
监测的24条河流24个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占41.7%,同比下降4.1个百分点;Ⅲ类占33.3%,同比持平;Ⅳ类占20.8%,同比上升8.3个百分点;无Ⅴ类,同比下降4.2个百分点;劣Ⅴ类占4.2%,同比持平。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氨氮。
监测的国控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占42.1%,同比下降10.5个百分点;Ⅲ类占36.8%,同比上升10.5个百分点;Ⅳ类占21.1%,同比上升5.3个百分点;无Ⅴ类,同比下降5.3个百分点;无劣Ⅴ类,同比持平。主要污染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氨氮。
直排海污染源
2019年,海南省共监测了27个日排水量大于(含等于)100立方米的直排海污染源排放口,污水排放总量为31003.24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8332.94吨、悬浮物为3068.21吨、石油类为3.52吨、氨氮为474.20吨、总氮为2288.58吨、总磷为81.08吨。
海洋垃圾
2019年,对三亚附近海域开展了海洋垃圾监测,监测内容包括海面漂浮垃圾、海滩垃圾和海底垃圾的种类、数量和来源。
海面漂浮垃圾 三亚湾海域的垃圾监测结果显示,海面漂浮垃圾主要为塑料类。大块和特大块漂浮垃圾平均个数为19个/平方千米,中块和小块海面漂浮垃圾平均个数为4194个/平方千米。海面漂浮垃圾中塑料类占62.5%、其他人造物品类和木制品类均37.5%,均来源于陆地活动。
海滩垃圾 三亚湾沙滩的垃圾监测结果显示,海滩垃圾主要为塑料类、木制品类、金属类、纸类等,平均个数为326720个/平方千米,其中以塑料类数量最多,占垃圾总个数的81.8%。重量最大的为塑料类,占垃圾总重的56.5%;其次是玻璃类和纸类,分别占垃圾总重的19.1%和10.9%。来源统计结果显示,海滩垃圾均来源于陆地活动。
海底垃圾 三亚湾海域的海底垃圾监测结果显示,海底垃圾主要为塑料类,平均个数为11819个/平方千米,平均密度为3.20千克/平方千米。
重点区域
海洋环境状况
海水浴场
2019年6—9月,对海口市假日海滩、三亚市大东海及亚龙湾三个国家重点海水浴场开展监测。三亚大东海、亚龙湾海水浴场水质为优,最适宜游泳;海口假日海滩海水浴场水质良好,适宜游泳。
与2018年相比,海口市假日海滩、三亚市大东海和亚龙湾3个海水浴场水质保持稳定。
主要滨海旅游区
2019年,假日海滩、东郊椰林、天涯海角等20个主要滨海旅游区近岸海域各监测站位所有监测指标均符合一、二类海水水质标准,达到或优于海水水质标准中的海水浴场、人体直接接触海水的海上运动区或娱乐区的海水水质要求。
与2018年相比,主要滨海旅游区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
重点工业园区
2019年,洋浦经济开发区、东方工业园区和老城经济开发区三大重点工业园区近岸海域各监测站位所有监测指标均符合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符合水环境管理目标要求。
与2018年相比,三大重点工业园区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
海水增养殖区
2019年,对海口东寨港、临高后水湾、陵水黎安港、陵水新村港、文昌冯家湾、万宁小海6个增养殖区和养殖用海区开展了环境质量综合监测。结果显示,海口东寨港、陵水黎安港、陵水新村港、临高后水湾4个海水增养殖区和万宁小海、文昌冯家湾2个养殖用海区的环境质量均满足增养殖区功能需求。
水质状况 4个海水增养殖区和2个养殖用海区水质总体良好,大部分监测指标符合二类海水水质标准,基本满足养殖功能的要求;万宁小海养殖用海区和陵水新村港、海口东寨港、陵水黎安港3个增养殖区个别时段个别监测指标出现劣于二类海水水质标准,主要污染指标为活性磷酸盐、石油类和粪大肠菌群。
沉积物质量状况 4个海水增养殖区和2个养殖用海区沉积物质量优良,仅陵水新村港海水养殖区的有机碳和硫化物出现劣于一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其余3个增养殖区和2个养殖用海区的各项监测指标均符合一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
生物质量状况 4个海水增养殖区和2个养殖用海区生物质量总体良好。
贝毒状况 4个海水增养殖区和2个养殖用海区的贝类中均未检出麻痹性贝毒(PSP)和腹泻性贝毒(DSP)。
综合环境质量等级 4个海水增养殖区2个养殖用海区的综合环境质量等级均为优良,满足增养殖区功能需求。
与2018年相比,陵水黎安港海水增养殖区综合环境质量等级由较好上升为优良,其余增养殖区和养殖用海区等级保持为优良。
核电厂周边
海域环境放射性水平
2019年,昌江核电厂周边海域环境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水平。其中,海水中人工放射性核素锶-90和铯-137活度浓度远低于《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规定的限值,海洋沉积物中锶-90和铯-137活度浓度与对照点和昌江核电厂运行前本底监测结果处于同一水平,海洋生物中锶-90和铯-137活度浓度远低于《食品中放射性物质限制浓度标准》(GB 14882—1994)规定的限值,其余人工放射性核素均未检出。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
2019年,对儋州海花岛、海口南海明珠、海口如意岛、文昌妈祖和平岛、三亚红塘湾和万宁日月岛等6个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周边海域开展环境监测。结果显示,6个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周边海域水质状况良好,除个别站位的铅含量超过一类但符合二类海水水质标准外,其余监测指标均符合一类海水水质标准;沉积物质量优良,均符合一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
海洋环境灾害状况
2019年,海南岛近岸海域共监测到绿潮1次,发生在清水湾近岸一带海域,面积约为0.04平方千米,引发绿潮的藻类为大型绿藻孔石莼(Ulva pertusa),绿潮对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未造成明显影响。
相关行动与措施
落实双督察各项整改措施
根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国家海洋专项督察整改工作要求,积极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整治修复工作。
一是督促建设单位落实生态补偿措施。三亚市凤凰岛项目建设单位已落实3700万元生态补偿资金,按照生态补偿方案有序推进相关工作。万宁市组织开展人工岛填海项目生态补偿修复工作,共计投入500万元,投放人工鱼礁体、珊瑚增殖礁体约4817空方,增殖放流鱼类60万尾,建设拦沙堤沙被,进行清淤补沙。
二是督促建设单位开展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估。海口市葫芦岛项目、南海明珠人工岛项目、如意岛项目已完成海洋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儋州市海花岛项目编制完成《海花岛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估报告》,加快开展生态修复。
三是清理整治非法或设置不合理入海排污口。95个非法和设置不合理的入海排污口全部完成整治。
夯实海洋生态环境
保护基础研究
一是空间管控研究。积极开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三线一单”编制、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底线与资源利用上线等研究,在一张图上落实海洋生态保护、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资源利用管控等要求。
二是环境容量研究。推进重点海域海洋生态环境承载力试点研究,在陵水、海口、洋浦、儋州等地先行试点,开展儋州洋浦(含新英湾)海洋环境容量研究一期工作。
三是风险评估研究。基于区域生态风险评估理论,根据海南本岛近岸海洋环境和典型海洋生态系统的基本状况,构建海洋生态风险评估模型及评估指标体系,对海南近岸海域的人类活动及自然灾害风险进行分析,对海域生态风险进行综合评价。
四是蓝碳系统研究。已完成海南省海洋生态系统碳汇试点工作研究报告初稿、海南海洋生态系统碳汇发展路线图初稿。在海口市开展蓝色碳汇试点工作,编制《海口市海洋生态系统碳汇实施方案》。
创新海洋环境保护体制机制
积极落实“湾长制”工作,全面梳理“湾长制”工作脉络,总结海口市试点经验,全面推行“湾长制”,压实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以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维护海洋生态安全为目标,建立健全“湾长制”管理新模式。
狠抓近岸海域污染防治
一是推进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编制《海南省重点海域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实施方案》,逐步推进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尤其在生态服务功能较高,对陆源污染物和其他开发利用活动影响敏感,区域经济发展和科学研究中具有重要意义的重点海域,确立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以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促进陆海统筹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同时以重点海域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为切入点,全面梳理需要重点关注的海域,研究海南重点海域名录。
二是规范入海排污口管理。全面开展入海排污口排查和清理工作,并结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结果,进一步对入海排污口进行排查、核对和清理整改。
三是加强入海河流综合整治。对入海河流进行全面调查、登记,根据水环境功能要求,确定水质目标,明确环境质量责任。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海南省污染水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等,加强控源减污、内源治理措施,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入海河流水质改善。
四是落实港口船舶污染防控。严格执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规范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与监督实施。在海南省各主要港口全面建立和推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联单制度,港口所在地政府统筹规划建设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着力加强船舶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转运处置能力建设,确保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与城市转运、处置设施的有效衔接。
五是促进沿海产业转型升级。以科技带动海洋油气提质升级,推动低碳制造业向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转型;以休闲渔业推动渔民转产转业,推动构建沿海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提高行业准入门槛,构建产业准入禁止限制制度,将近海养殖纳入限制目录,对在禁养区、限养区提出明确要求。
全力保护海洋生态系统
严守近岸海域生态保护红线,科学有序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形成陆海资源、产业、空间互动协调发展新格局。继续推进海洋生态整治修复,乐东、陵水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已建设完成。对珊瑚礁、海草床、麒麟菜等典型生态系统开展调查研究,为特殊生境生物多样性保护奠定理论基础。开展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专题宣传活动,普及生物多样性知识,提高公众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
严格海洋生态环境执法
明确委托海南省海洋监察总队开展省级海洋环境执法,持续推进在机构改革期间的海洋环境执法工作,推进处理海洋工程违法案件。同时与海南海警局开展海洋环境执法协作配合,印发《海南省生态环境厅与海南海警局执法协作配合办法》,启动打击违法开采海砂专项行动。
优化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体系
加强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涵盖海水、沉积物等海洋基础环境质量及海洋生态状况的内容,同时覆盖增养殖区、重点海域和重大项目建设区域等内容支持海洋环境监督管理,并对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站位优化调整,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技术和数据支撑。
注释:
1.2019年,由于海洋环境保护职能划转至省生态环境厅,未完成点位优化调整,海南省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监测站位为生态环境部门监测的38个国控站位和50个省控站位及海洋部门监测的37个国控站位,共125个站位。由于原海洋部门监测站位的历史数据尚未完全掌握,考虑到监测数据的可比性和评价的延续性、科学性,本次采用省生态环境部门监测的88个站位数据进行水质变化分析。
2.海南岛近岸海域生物多样性每2年监测一次。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