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08 10:27:14 雅安日报 作者: 李晓明
岷江是长江上游的重要支流,岷江流域是长江上游的重要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生态环境关乎整个长江上游流域生态环境安全。
今年的世界环境日当天,阿坝、甘孜、雅安、凉山、成都、眉山、乐山、宜宾8市州中级人民法院和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2家科研机构在雅安联合签订《岷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8+2”司法协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建立“8+2”协作机制,以强有力的司法手段,共筑长江上游司法保护屏障,护一江碧水浩荡东流。
联合签订框架协议
共护一江碧水东流
《框架协议》是在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导下,由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牵头草拟,并分别向岷江流域的8市州中级人民法院和2家科研机构征求意见共同协商形成。
《框架协议》明确了组织机构与人员、日常工作制度、信息与资源共享、案件审理执行协作、环境损害评估鉴定与修复协作等5大领域13项具体制度,8市州中级人民法院和2家科研机构将共同构建贯穿立案、鉴定、审判、执行、修复、监督等各个环节的协作机制,共同解决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领域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框架协议》有哪些重点内容?建立重大案件一体处理制度,探索建立跨流域案件移送审理机制,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或后果跨越行政区划,各协作法院应联系协商,确定由同一个法院集中审理,实现区域一体化保护,促进生态环境及时修复。
在环境损害评估鉴定与修复协作方面,建立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技术专家库,依托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共同建立岷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技术专家库,入库专家可聘请担任环境资源案件人民陪审员、特约调解员、技术咨询专家等,为环资案件审理、环境损害评估鉴定、环境修复中的技术问题提供专业意见或出庭阐明专门问题,各协作单位可共享专家库资源,为流域协同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召开第一次联席会
共谋下一步发展
“8+2”机制框架已建,如何实质化地运行,下一步如何走?
签字仪式后,岷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联席会第一次会议召开。8个市州中级人民法院、2家科研机构及专家学者就《框架协议》签订后,如何做好岷江流域的司法保护、如何做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进行交流、探讨并建言献策。
凉山彝族自治州是长江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地。“《框架协议》的签订,意味着生态环境司法协作踏上崭新的征程。”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同各兄弟单位凝聚合力,为保护岷江流域生态环境贡献力量。
地处岷江中游的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机制建立后,希望对工作中提出的环资审判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公益诉讼对生态的修复一直是难点,希望更多专家加入司法工作中,提出专业化的建议,在推进生态修复的同时促进审判质量的提高。
雅安辖区内有大渡河、青衣江等长江上游重要支流,是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此次岷江流域环境司法协作牵头单位,建议加大对行政审批和刑事司法的衔接,致力于让裁判理念、标准趋于统一,培育一支更加专业的审判队伍,并将以此次会议和司法协作机制建立为契机,与各兄弟单位、科研单位一起,共同牢固树立现代环境司法理念,着力打造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岷江品牌,在国家公园建设、环境污染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性司法开展、环境公益诉讼等多项领域不断探索创新,推动岷江流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共筑长江上游司法保护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