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30 10:21:20 安徽省人民政府
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修订印发《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预警统一以空气质量指数(AQI)24小时均值为指标,可以跨自然日计算。按照污染范围,预警划分为省级预警、城市预警;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可持续时间、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等因素,预警划分为黄色、橙色、红色3个等级,不再设蓝色预警。
就单个城市划分预警级别的重污染天气条件,新版预案作出新规定。
经预测,市区范围内AQI日均值>200将持续1天(24小时)时,随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发布健康防护提示性信息。
黄色预警(Ⅲ级):经预测,市区范围内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短时出现重度污染、未达到更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橙色预警(Ⅱ级):经预测,市区范围内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更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红色预警(Ⅰ级):经预测,市区范围内AQI日均值达到500;或经预测,市区范围内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
当预测5个及以上连片区域的市出现重污染天气时,省级相应预警将拉响。对应预警级别,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级别分为3级,由低到高分别为Ⅲ级、Ⅱ级、Ⅰ级。省级橙色预警时,启动II级响应,预警区内城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减排比例应达到全市占比20%以上。省级红色预警时,启动I级响应,相应减排比例应达到全市占比30%以上;停止所有大型户外集体活动;视情采取中小学、幼儿园停课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