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30 14:39:45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 12030100 号提案的答复
张义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积极开发利用地热能的建议》提案收悉,我厅经认真研究,结合工作职责,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要把对地热能自然资源的积极开发利用,摆上党委政府重要的议事日程”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省自然资源厅高度重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大力推进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一)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地热等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工作。2018 年,省委、省政府印发《山东省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 年)》,省政府印发《山东省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8—2022 年)》,大力推进能源结构调整、推广清洁能源使用。各级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编制制定相关方案和规划,积极推进本地区地热等清洁能源开发利用
工作。
(二)积极推进地热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工作。为推进我省地热资源有序开发利用,原省国土资源厅自2018年起组织地热开发利用重点市编制市级地热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目前,济南、淄博、东营、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等市已按照规定完成规划编制工作。2019年,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牵头组织开展了《山东省地热能开发利用规划(2019-2025 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我厅积极配合,多次组织专家对《规划》(征求意见稿)进行讨论,并将相关意见及时反馈省能源局。
二、关于“进一步完善勘探调查,切实摸清底数,分地区提出开发利用的指导性意见”
(一)大力推进地热资源勘查评价工作。近年来,我省共安排地热地质勘查项目 30 余项,落实财政资金1亿多元,系统查明了山东省地热地质条件,评价了地热资源潜力。2019年,在5个县部署地热资源调查评价项目5个,落实财政资金1500万元,进一步查明工作区地热地质条件,评价地热资源及其潜力。今年,我厅又申请财政资金设立了“鲁西北砂岩热储地热开采区重大地质环境问题调查与评价”“地热开发利用调查评价和监测示范工程”等项目。争取用 2-3 年的时间进一步摸清全省地热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并开展地热开采区重大地质环境问题影响研究,论证不同地热回灌模式的效果及其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为优化深层承压水禁采区设臵和推进地热回灌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二)积极开展地热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调查研究。2018年4月份,原省国土资源厅组成调研组对济南、东营、德州、聊城、滨州、菏泽等6市地热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进行了调研。2018年11 月-12月,赴菏泽、德州市调研郓城新农村地热供暖示范项目、德州市砂岩热储地热尾水回灌示范项目情况。2019年 5月,赴省水利厅就地热取水许可问题开展进一步沟通、协商。2019年10 月-12月,赴德州市、聊城市、东营市和天津市调研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三)探索解决影响地热合理开发利用的关键性问题。2018年5月,原省国土资源厅与中石化胜利油田分公司座谈,就解决油气矿业权与地热矿业权重叠问题形成了会议纪要,达成初步意见。2019年6月,我厅再次召集东营市自然资源局、中石化胜利油田分公司、中石化新星石油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进行座谈交流,形成会议纪要,拟通过组织开展安全论证,根据论证结果实施分类处臵。目前,东营市局正在筹备组织开展专家论证。在探索合作方式方面,东营市河口区政府、中石化新星公司、东营市、河口区土地储备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地热开发利用合作协议,拟成立合资公司,共同开发利用东营市河口区地热资源。近日,我厅向自然资源部上报了《关于请求协调解决地热资源与油气矿业权重叠问题的请示》,提请自然资源部协调解决地热资源与油气矿业权重叠问题。
三、关于“切实加强对开发利用地热能的管理”
(一)出台规范地热开发利用制度文件。为促进地热合法开发利用,积极防范不当开发可能引发的环境问题,2018年2 月,原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水利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地热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管理的通知》(鲁国土资规[2018]2 号),从加强地热开发利用清理整顿、规范取水许可和采矿权许可手续、加强开采孔隙热储和岩溶热储型地热资源回灌管理、建设远程在线水量
计量监测设施等方面对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监管做了明确规定。
(二)加强地热开发利用监管。原省国土资源厅督促各市认真执行鲁国土资规[2018]2 号规定,积极开展地热开发利用清理整顿,不断加强地热开发利用监管。2018 年11月,召开重点市地热资源开发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就规范地热资源开发、提升保护和监督管理水平等工作做进一步部署。据不完全统计,全省目前已累计关停非法开采地热井250余眼,推进建设地热回灌井350余眼、建成地热监测系统 100余套。在此基础上,我厅出台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公布地热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积极推动地热开发利用企业建设绿色矿山。
四、存在的问题
(一)省级地热能开发利用规划暂时无法出台。2019年7月,省政府召开会议,就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牵头开展的地热能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根据会议研究情况提出以下意见建议:一是由省水利厅牵头积极推进解决地热能资源富集区域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高度重合问题;二是由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继续推进解决油气矿业权与地热采矿权重叠问题;三是在上述两问题妥善解决前,《山东省地热能开发利用规划(2019-2025 年)》暂缓出台。此外,济南、淄博、德州、聊城、滨州、菏泽等市虽已完成市级规划编制工作,但由于这些区域大部分处于深层承压水禁采区,根据省水利厅意见,也暂时无法开展规划的论证审查工作。
(二)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缺乏系统性论证研究。大范围推进地热资源开发利用有可能导致地面沉降、地热水资源水位大幅下降、地表水污染和地下水串层污染等严重环境问题。目前,我省乃至全国尚未针对此类问题开展过系统性的调查评价和影响论证研究,全面推进地热开发利用的时机还不够成熟。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省自然资源厅将结合您提出的“关于积极开发利用地热能的建议”有关意见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推进地热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一)进一步摸清地热资源家底。继续加强地热资源勘查工作,重点开展鲁西北地区大气污染传输通道范围内地热资源调查评价等工作,进一步掌握地热资源家底。组织实施地热开发利用调查评价和监测示范工程,全面调查掌握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对地热开发利用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研究,为合理开发利用地热资源提供决策依据。
(二)研究破解影响地热开发利用关键性问题。积极争取自然资源部支持,继续以东营市为试点,推动开展地热开发利用调查与安全论证工作,积极推进地方与油田合作开发利用地热资源,破解油气矿业权内地热井采矿许可办理困难问题。
(三)进一步规范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深化“放管服”改革,将地热资源出让登记权限下放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充分调动地方积极性,提高出让、登记效率。会同有关部门规范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推动地热开发企业加强绿色矿山建设,落实地热回灌、监测措施,规范新设地热资源采矿权出让、设臵工作。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4月21日
(联系处室: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联系电话:0531-88929042)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