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消息(记者荀诗媛)科技创新离不开经费支撑。根据市政府本月颁布并实施的《柳州市激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实施暂行办法》规定,市财政从本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中安排专项资金,对企业先期投入的自主研发经费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以此激发企业自主创新活力,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
《办法》规定,奖补对象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在柳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有自主研发经费投入和研发活动,且研发经费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结束之日止,已向市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并享受了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企业。
奖补方式由市财政从本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中安排专项资金,对企业先期投入的自主研发经费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奖补资金采取一次性拨付经费的方式,实行诚信化管理,无需签订项目合同及开展结题验收。
《办法》提及,奖补标准设置了基础奖补和增量奖补两部分,可同时申请,但优先保障基础奖补,在财政预算满足基础奖补后,再对强企业进行增量奖补。
具体为:基础奖补按企业上一年度自主研发经费支出额分段核算、累计奖补。企业上一年度自主研发经费支出额不超过1000万元(含)的部分,按支出额的4%核算;超过1000万元、不足5000万元(含)的部分,按3%核算;超过5000万元、不足1亿元(含)的部分,按2%核算;高于1亿元的部分,按1%核算。年度内单个企业基础奖补金额不超过500万元。若基础奖补总额超出当年财政奖补资金预算总额的,按相应比例调减奖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