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柳州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抓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全力推进企业和项目复工复产,确保我区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全面强化稳就业方面
(一)实施稳就业举措。在自治区对春节期间符合条件并为防控疫情提供紧缺急需物资保障的生产企业、保障民生的商贸配送企业提供一次性吸纳新增就业补贴标准(2000元/人)的基础上,城区再给予企业新增就业补贴200元/人。
二、企业和项目复工复产方面
(二)加强企业和重大项目复工复产的保障。协调解决企业、项目复工复产达产遇到的防控物资保障、原材料供应、物流运输等实际困难,帮助企业全面有序复工复产。
(三)提前支付本级工业企业扶持资金。经认定确因疫情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符合条件享受扶持资金的工业企业,城区提前支付不超过50%的本级预算内扶持资金。
(四)返岗包车补贴。规上工业企业、限上三产企业和市级以上重大项目通过包车接送市内县份相对集中的员工返岗柳北区复工的,对2020年3月6日前到岗包车费用给予全额补助。鼓励规上工业企业、限上三产企业和市级以上重大项目通过包车、企业之间拼车等方式接送柳州市外广西区内相对集中的员工返岗柳北区,对2020年3月6日前到岗的包车费用给予50%的补助。
(五)保障基本防护物资。凡2020年3月6日前复工复产的规上工业企业、限上三产企业和市级以上重大项目按第一批在岗返岗的员工数,分别免费提供首日复工的防护口罩、企业和项目办公场所的首次消杀使用的消毒液。
三、春耕备耕和农业生产方面
(六)加大农业生产扶持。加强春耕备耕技术培训。实行粮食生产补贴。在自治区补贴的基础上,对连片种植面积50亩以上的粮食种植农户、合作社每亩补贴50元。
(七)加强农产品运输工作的协调。简化农产品运输通行证办理流程,指导企业下载、打印通行证,协调解决农产品运输不顺畅问题,确保农产品产得出、供得上、运得出。
四、减轻市场运营方负担方面
(八)承租国有资产免租措施。对承租我区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及个体承租户免收2、3月份房租,2月、3月份物业管理费减半收取。
(九)对非国有市场运营方因疫情减免租户租金实施补贴。鼓励园区私营企业、辖区专业市场、商业综合体等非国有市场运营方在疫情期间租赁标准厂房、场地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整体减免租金1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的,按减免10%的比例给予补贴;整体减免租金1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企业整体减免的租金以具体凭证、票据等为准。
五、强化政策执行和服务方面
(十)进一步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加大我区已出台各项政策措施的执行力度,加快财政涉企资金的拨付进度,确保各类资金及时拨付到有关企业。对重大事项支持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专题研究。不断提升服务企业的能力水平。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疫情期间遇到困难的企业的跟踪服务,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开通政府部门服务企业复工复产的电话热线。柳北区工业园区管委会:0772-3725363;柳北区工信局:0772-2515676;柳北区商务局:0772-2818706;柳北区农业农村局:0772-2829223;柳北区财政局:0772-2512287;柳北区人社局:13977212178;柳北区交通运输局:0772-2120195;柳北区发改局:0772-2800308;柳北区重点办:0772-2135175。本政策措施所支持的企业是指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注册在柳北区、并正常纳税的企业。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本通知执行期间,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出台相关支持政策的,遵照执行。
柳北区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