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07 11:11:44 云南网 作者: 蒋贵友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位推动下,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关于曲靖市涉危企业的3个环境问题如期整改完成,现在相关企业的生产运营已符合环境标准。”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督察室主任沈贵宝介绍。
2018年,省环保督察组对曲靖反馈了“曲靖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项目已取得试运行许可,但还没有正式投运,影响其覆盖范围的危险废物收集处置”“沾益白水铝工业片区属于响水河水库准保护区,片区内企业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带来的环境风险隐患突出”“马龙工业园区内的马龙仁和锌业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标识牌不规范,危险废物台账记录不完善,存在超规模经营危险废物情况”3个整改要求。
曲靖市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和验收销号工作,不断建立完善相关机制,把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的重要抓手,形成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长效机制,采取市级领导“挂片包案”方式,对环境问题整改情况组织开展验收,压实领导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验收组成员由“挂片包案”领导分管的单位和部门组成,调动了各单位和部门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在环境问题验收过程中,充分发挥第三方专业机构作用,初步建立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反馈问题整改第三方核查评估制度,确保环境问题整改到位。
沾益区一位副区长说:“经过整改,沾益瑞丰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已完善厂区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按照危险废物要求管理和贮存‘铝灰’,完善‘铝灰’的台账记录,建成‘铝灰’暂存间,对企业的违法行为处以15万元罚款。云南锴晟特种金属有限公司整改后已基本完善初期雨水收集,按照危险废物要求管理和贮存‘铝灰’,建立了相关台账,停止生产‘铝灰’自行利用生产线,并依法处以3万元罚款。”
通过整改,马龙工业园区内的马龙仁和锌业有限公司已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标识牌,完善危险废物记录台账,对企业超规模经营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以5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