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2月3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进一步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有关工作部署,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企业复工复产的供电保障,以实际行动体现人民电业为人民的企业宗旨,南方电网公司党组分析研判形势,提出以下举措:
加强重要场所和重点区域保供电。全面加强医疗机构、交通运输、防疫指挥机构、重要医疗物资生产企业等重要场所和重点区域的保供电工作。重点客户制定“一户一册”保电应急预案,实行24小时供电监测。对偏远卫生防疫机构,提前预留应急发电设备。全面保障疫情防控机构、重要医疗物资生产企业的用电需求。
加快满足疫情防控新增用电需求。对于新(改)建的疫情防治定点医院以及生产口罩、防护服、护目镜、测温仪、病毒检测用品、消杀用品、药品等疫情防控应急保障物资企业的新增用电需求,开辟办电绿色通道,建立专属服务团队,实行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三零”服务,报装资料容缺后补,快速响应。协助做好客户受电工程建设,确保按期送电。对于新(改)建的疫情防治定点医院,全面实施投资界面延伸到客户红线,电网企业负责外线工程建设,免收高可靠性供电费用。
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加强电网设施运维,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电。协助客户开展用电设备的巡视巡查检测,消除用电安全隐患。加快业扩报装,对企业办理基本电费计收方式变更、减容恢复、暂停恢复的用电需求实行当天办结。
做好供电营业服务。除地方政府有明确要求外,各地营业厅原则上正常营业,每天对营业场所及用品用具进行全面消毒。充分发挥网上营业厅、掌上营业厅、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生活号等互联网渠道和95598传统远程服务渠道优势,24小时提供服务,让客户办电“一次都不跑”。
全力保障民生和企业用电。疫情防控期间,对居民用户、防疫重点用户实施欠费不停电。对因疫情导致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经营场所用电,根据各地政府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要求,结合实际,在特定期限内可按管理程序缓交电费。
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对疫情防控期间暂不能正常开工、复工的企业,放宽容(需)量电价计费方式变更周期和减容(暂停)期限,客户即日起可申请办理减容、暂停、减容恢复、暂停恢复等业务,不受“基本电费计收方式选定后3个月内保持不变”“暂停用电不得小于15天”等限制,减免收取容(需)量电费,并可适当追溯减免时间。对因疫情防控需要扩大产能的企业,原选择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缴纳基本电费的,实际最大用量不受合同最大需量限制,超过部分按实计收。
南方电网公司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六个力量”重要作用,切实为疫情防控大局、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