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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给予农业企业贷款贴息支持额度最高为1000万元

2020-02-20 10:58:30   来源:柳州日报   作者:覃珩   浏览:263 评论(0

日报消息(记者覃珩)近日,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了《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企稳发展贷款财政贴息工作方案》,明确本次申请贴息贷款额度为5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茶叶产业企业、生猪养殖企业贷款额度上限可适当放宽。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农副产品企业扶持,方案规定贴息贷款主要用于农业农产品加工、流通环节,生猪产业可用于生产厂房建设。贷款贴息补助对象为市辖区范围内,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生猪、家禽、柑桔、蔬菜、茶叶等产业加工、流通的龙头企业、新型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种养大户等,特别优先支持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受理贷款取得时间范围是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获得的银行贷款,贴息期限最长为1年。

方案指出,有取得行业相关生产许可证、相应产业需要的土地使用证明(备案)、通过环保评价(备案)、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企业在获得银行贷款后可向项目实施地县(区)农业农村局、新区社会事务局提出贷款贴息申请,申请最迟截止到2020年7月31日,申请材料可在市农业农村局政府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下载。县(区)审核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批。

通过审批的企业,对贷款的基准利率进行贴息,由县(区)农业农村局、新区社会事务局每季度发放一次贴息,在贴息贷款期满后企业仍需通过评估。

在担保费补贴方面,凡符合本《方案》规定的企业,与市现代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广西农担公司柳州办事处申请担保贷款而产生的担保费用,可补贴担保费用的一半,但最高补贴担保费率不超过0.5%。

方案规定,本次的贷款贴息不予受理、不予评估情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企业在上一年度或项目实施期间,有非法使用违禁药物等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二是同一笔贷款只能贴息一次,不可重复申请补贴;三是企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四是通不过评估的企业将列入农业企业不守信誉黑名单,三年内不受理其申请的项目扶持。


文章关键词: 贷款 贴息 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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