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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柳州十大金融措施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

2020-02-15 10:50:39   来源:南国今报   浏览:245 评论(0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许多中小企业经营面临困境。日前,人民银行柳州市中心支行联合柳州市财政局(金融办)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强化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的十条措施》(柳银发〔2020〕20号),全力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健康发展。

这十大措施主要按照“加大货币政策工具运用,降低存量信贷负担,增加增量信贷供给,开通金融服务绿色通道”的思路提出,将强化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抗疫情稳定健康发展。

其内容为:

一、充分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加大资金供给

人民银行柳州市中心支行将灵活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常备借贷便利等货币政策工具,及时满足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疫情防控期间服务中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确保再贴现限额使用率不低于95%、再贷款再贴现示范行余额不低于上年末,加大银行放贷资金供给。对柳州“5+5”产业(汽车产业、钢铁产业、机械产业、化工及日化产业、轻工产业5个传统产业和高端装备制造业、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生物与制药产业、生产性服务业5个新兴产业)的小微企业票据再贴现予以应办尽办。切实用好央行资金,2020年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发放的贷款和贴现利率要低于运用自有资金发放的贷款和贴现的加权平均利率,应同步不低于1:1配套自有资金,鼓励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发放贷款和贴现的利率下降10%以上。

二、全力推进中小微企业信贷服务新方式

持续推进“民微通”,深化巩固再贷款、再贴现示范行和示范区创建成效,引导更多银行信贷资金流向中小微企业。多方式提升受疫情影响中小微企业贷款的获得感,实施“双十”信贷计划,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到2020年末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占比应较上年末均提高10个百分点;开展中小微企业“千企”融资援助行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依据自身特点和优势,筛选对接援助中小微企业,重点关注首贷企业、受疫情影响较严重的企业,建立金融支持“白名单”,报备人民银行柳州市中心支行,全市筛选企业不低于1000家。

三、满足企业存量贷款无还本续贷合理需求、降低贷款利率

区别对待各类中小微企业,特别是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持有生产订单、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中小微企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无还本续贷支持力度,实行变更还款安排、延长还款期限等“一企一策”解决方案,不得盲目抽贷、压贷、断贷。对于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的存量贷款,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下调利率不低于10%。支持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扩大利率下调比例。

四、开通绿色通道

对涉及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生产、流通销售的企业或因疫情生产经营受到较严重影响的企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主动征集贷款需求,加大融资对接,简化贷款流程,精准匹配融资服务,开通绿色通道,特事特办,提升服务效率。

五、推进增量信贷利率下行

推动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7家全国性银行在柳分支机构向重点医疗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的重点企业包括小微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降低利率水平,确保企业在享受专项应急贷款贴息后的实际利率不高于1.6%。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于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新增贷款利率下浮幅度应不低于本行(社)上年同类型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的15%。

六、扩大融资担保信用敞口

鼓励融资担保机构提供差异化的企业融资服务,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降低准入标准,适当增加担保额度,科学设定担保期限。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要针对疫情防控所需的医药、消毒及防护制品生产流通等相关中小微企业,符合贷款相关条件的给予最高不超500万信用贷款;针对受疫情影响较重的中小微企业,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最高不超200万的新增贷款额度,用以扶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

七、降低融资担保费率

针对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柳州市中小担保公司下降48%,降至1%/年;柳州市小微企业担保公司下降50%,1000万以上贷款降至1%/年,1000万以下降至0.6%/年。柳州市中小担保公司将转贷应急周转资金费率由0.4%/期降至0.2%/期。

八、开通外汇政策绿色通道

允许境内外支援疫情防护汇入的外汇捐赠资金直接进入受赠单位已有的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疫情防控确有需要的,企业借用外债限额可取消,并可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线上申请外债。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其他特殊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按照特事特办原则,先行办理,并向人民银行柳州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柳州市中心支局报备。

九、简化外汇业务办理手续

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企业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办理外汇行政许可等业务。企业办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时,无需事前、逐笔提交单证材料。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凭企业提交的收付款指令,直接为其办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进口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以及资本项目人民币收入资金在境内的支付使用。

十、发挥合力,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大已出台各项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发展政策措施的执行,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决策优势,非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向上级请示汇报的力度,力争最大化政策倾斜。人民银行柳州市中心支行将密切联合柳州市财政局、柳州银保监分局等部门,加大货币政策工具运用,搭好政银企合作平台,确保政策尽快落地见效,真正惠及广大中小微企业,促进企业稳定发展,发挥抗疫情的重要作用。



解读、划重点

一、具体举措有哪些?

1.加大货币政策工具运用,增加银行业金融机构有效放贷资金。

2.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满足企业存量贷款无还本续贷合理需求,降低存量贷款利率。

3.主动征求贷款需求,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方式支持企业发展。

4.全国性银行在柳分支机构要加大应急贷款发放力度。

5.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降低新增贷款利率,下降幅度不低于本行(社)上年同类型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的15%。

6.扩大融资担保信用敞口,降低融资担保费率。

7.实施“双十”信贷计划和“千企”融资援助行动。

8.开通外汇政策绿色通道。

9.简化外汇业务办理手续。

10.强化政策执行

二、什么是“双十”信贷计划和“千企”融资援助行动?

“双十”信贷计划,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到2020年末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占比应较上年末均提高10个百分点。

“千企”融资援助行动,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依据自身特点和优势,筛选对接援助中小微企业,重点关注首贷企业、受疫情影响较严重的企业,建立金融支持“白名单”,报备人民银行柳州市中心支行,全市筛选企业不低于1000家。


文章关键词: 疫情 金融 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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