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市场监管局坚决贯彻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吃劲的关键阶段,结合市场监管职能,于2月13日紧急出台帮扶转产防护产品企业、支持企业解决融资难题等十六条措施,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平稳运行。
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既是一次大战,也是一次大考。广西市场监管“十六条”,涵盖了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平稳运行两个重要方面,分别是:
一、进一步帮扶转产防护产品企业。
在原有帮扶工作基础上,突出事前介入帮扶服务,帮助和指导有意愿、有条件的生产企业转产防护产品,及时转换产能,全力弥补现有防护产品生产企业的产能不足。
二、进一步强化诚信正向激励引导。疫情防控期间,对情节轻微、未对社会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适当放宽企业信用修复申请条件,引导帮助其消除失信不良影响,提振企业生产经营信心。
三、进一步发挥“小个专”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遇到的问题困难,积极献言献策,帮助广大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坚定信心,强化帮扶措施,实现有序复工复产,渡过难关。
四、进一步建立完善计量帮扶机制。建立“绿色通道”审批机制,开辟计量行政审批“绿色通道”,支持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加速投产复产。
五、进一步发挥商标助企作用。
公布全区12个商标受理窗口电话,方便企业咨询商标各项业务。对涉及防疫医药用品商标注册实行一对一服务指导。
六、进一步优化市场准入服务。
进一步优化和简化审批流程,扩大容缺受理范围提高灵活度。对不便网络申报的可邮寄等方式纸质申报;对属疫情防控相关企业注册登记事项,开通快速办理通道优先办理。申请核准后,可在线领取电子营业执照或通过邮寄方式获取纸质营业执照。
七、进一步提速提升食品生产许可服务。
除了新办理粮食品加工品(鲜湿米粉)、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酒类、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食盐等品种生产许可项目以外,其他需要现场核查的许可项目,一律执行“先证后审”。
八、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提供者指导。
在妥善采取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指导各地有序恢复餐饮服务,创新方式,倡导餐饮配送单位开展无接触配送服务。
九、进一步优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服务。
在疫情期间,结合实际做好生产许可服务,对因疫情影响未能按时办理换证导致许可证书过期的,在疫情解除后的1个月内,可以重新申请办理换证。
十、进一步优化特种设备检验服务。
在疫情期间,电梯维护保养在保障电梯安全运行的状况下,经相关检验机构同意,可延期检验,并在疫情解除后2个月内向检验机构申报定期检验。
十一、进一步发挥标准化服务作用。
搭建疫情防控标准支撑体系,研究疫情防控专题标准服务话语权,为企业提供疫情防控相关国内外标准,特别是东盟标准网上查阅等点对点服务业务。
十二、进一步发挥检验检测服务作用。简化程序,加强服务,加快认可符合条件的检验检测机构获得防护用品检验检测资质,推动检验检测机构开辟检验“绿色通道”,充分发挥系统内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仪器设备齐全的技术优势,为复工复产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检验检测服务。
十三、进一步提升认证服务效能。
进一步提升服务,加快速度,缩短强制性认证免办证明办理时限。对复工复产企业有效期满或需监督审核及再认证维持的认证证书,支持和鼓励认证机构顺延证书有效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
十四、进一步开展知识产权便利化服务。
优化知识产权业务办理流程,对专利业务实行“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等办理方式。对涉及防疫需要的专利优先审查请求即时即办,对企业专利权质押登记实行加急办理,缩短办理时限,各项办理结果免费寄递。
十五、进一步支持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持续推动动产抵押登记全程电子化,加强全区基层市场监管部门为企业融资、动产抵押登记工作指导,对企业申请动产抵押登记要及时办理,为营造宽松、便捷、高效的融资环境提供保障。
十六、进一步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热线平台作用,疫情期间,加大对涉及疫情防治等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的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人介绍说,“市场监管十六条”执行期限到今年6月30日。期间,国家、自治区、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相关支持政策的,遵照有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