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09 09:36:52 宁夏日报
1月8日,自治区党委第一、第二、第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召开会议,向宁东、石嘴山市、中卫市反馈2019年10月16日至31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意见,指出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督察组指出,各地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但生态环境依旧敏感脆弱,发展不足和保护不够并存,与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还任重道远。督察结果显示,各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方面、环境质量改善方面、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整改方面、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等。其中,部分地区绿色发展理念认识不到位,对结构调整、产业转型措施落实不到位不坚决,生态环保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治理项目推进缓慢,部分县市生态环境保护力量薄弱、执法力度有待加强。
督察组强调,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加强统筹谋划,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聚力转型发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在落实反馈问题整改上再加强,深入查找督察反馈问题产生根源,疏清症结,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实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和资金投入,着力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切实做到反馈问题件件有人抓、事事有着落,全面完成整改任务,严防污染反弹。
据了解,督察组将在强化考核问责上再精准,探索改革考核方式,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假装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一刀切”等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督察组要求,宁东、石嘴山市、中卫市要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按季度报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记者 李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