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培育壮大一批龙头企业,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做优,自治区工信厅印发《培育和支持工业龙头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如对于加大研发经费投入的企业最高奖补500万元,对于新认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一次性奖补1000万元。这对于我市众多工业企业无疑是一大利好消息。
《措施》指出,自治区将拿出真金白银支持工业企业做强做优、技术改造、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创建研发平台、开拓市场、加强人才引进培育、加强人才培训、主导或参与制订技术标准、提升质量、品牌宣传,还加强信贷支持、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等。
其中,对符合条件的规模以上企业、规模以下企业,按企业上一年度研发经费投入的增量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奖补总额不超过500万元、200万元。
对新认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1000万元,对新认定的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给予每家企业一次性财政资金补助50万元。
支持工业龙头企业参与区外项目招投标中标并完成合同货物验收,对单个中标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相应扶持。
对获得中国质量奖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
自治区还将制定广西品牌计划,为入选广西工业龙头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定制广西品牌计划合作伙伴或行业领跑者公益宣传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