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04 16:49:12 中国能源报
假如现货市场如期而至,价格机制和交易时间都将发生较大变化,简单的价差模式将变为更加复杂的量价模式,而双边协商市场也将分摊到全年任何时候。同时,现货价格对购销双方签订中长期交易合同的比例都将产生较大影响。
近日,江苏、安徽、广东、四川等地陆续发文,确定2020年电力交易规模。记者注意到,与2018年相比,目前已发布交易方案或征求意见的省份,交易规模均有所扩大。对此,业内分析人士表示,随着现货市场“逼近”,电力市场政策仍存在变数,价格机制和交易时间也可能发生一系列变化。
交易规模有所扩大
11月7日,广东省发改委发布《关于2020年电力市场交易规模和市场准入有关事宜的通知》,初步确定广东电力市场交易规模为2600亿千瓦时,相较于去年的交易规模增加了600亿千瓦时。
近日,广东省发改委与南方能监局发布的《关于做好2020年广东电力市场中长期交易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指出,广东2020年中长期电力交易将按照“价差合同+曲线”的模式组织,发电侧年度市场交易规模约为2200亿千瓦时。同时,发电企业、售电公司、参加批发市场的大用户签订的中长期交易合同,原则上应占全部市场化电量的90%以上。
同为电力现货交易试点,四川省11月21日发布《2020年省内电力市场交易总体方案(征求意见稿)》指出,2020年年购网电量在200万千瓦时以上的“一般工商业及其它”专变用户(执行单一制电价的“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类别)可以申请进入市场。相较于购电量超过500千瓦时的一般工商业中其他专变用户可以入市,准入门槛有所降低。
相比今年750亿千瓦的直接交易电量规模,安徽省出台的2020年方案则明确,根据进一步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的精神,2020年全省电力直接交易规模不设上限。
对于各地逐步扩大的电力交易规模,易电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方告诉记者,交易规模逐步扩大将给售电公司带来新一轮利好,售电行业也将迎来新一轮洗牌。
方案细则引争议
明确规模的同时,江苏、安徽等地的电力交易方案也引发一定争议。
11月21日,江苏省发改委、江苏监管办发布的《关于开展2020年电力市场交易的通知》称,2020年江苏省电力直接交易规模3150亿千瓦时左右,准入仅限参加2019年电力市场交易的电力用户以及符合条件的5G基站用户。
按照《江苏省电力市场建设组织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文件要求,2018年市场规模2000亿,2019年市场规模3000亿,2020年江苏全省放开发电量计划为4000亿。正式公布的交易规模低于之前规划预期,换言之,增量用户不能进入市场。
“市场主体按照《方案》策划2020年的电力交易,从今年1月就开始组织进行全省符合准入条件用户的宣传和签约,增量用户数量规模保守估计在6万多户,而且均签订了相关购售电合同。如果因为这个政策不能履约合同,必定会引发合同主体间的法律纠纷。”业内人士表示。
安徽省的争议,则来自电价。
安徽省电力中心11月15日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已签订2020年交易合同且合同价格未包含超低排放电价的,可就超低排放电价重新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而国家发改委10月21日印发的《关于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了环保电价政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完全放开,由市场形成,上网电价中包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和超低排放电价。
依据上述两份文件,安徽省多家发电企业陆续发布关于调整2020年直接交易电价的通知,上调2020年直接交易电价0.5—1分/千瓦时。面对突然要求涨价的发电企业,安徽省电力市场各方参与主体如何应对仍在讨论中。
交易规则尚不明朗
对于目前已公布电力市场交易情况的省份,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专家表示:“交易方式还是‘老一套’,‘9号文’当中顺价报价还未完全落实,而响应现货交易的只有广东。”
“广东目前虽没有具体政策,但今年要求分解曲线到小时,中长期达9成以上,这都意味着明年现货会比今年结算时间更长,10月份试结算的做法将是明年现货政策的重要参考。”广东某售电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
此外,截至记者发稿时,蒙西、浙江、山西、山东、福建、甘肃6个现货试点地区还未出台2020年电力市场交易方案。
“今年的电力交易规划时间相对滞后。去年10月上旬广东就发布了《2019年广东电力市场年度交易安排的通知》,今年11月底才发布相关文件,而‘长协大战’还未打响,这也是现货市场可能带来的不确定性。”上述业内专家表示。
易电科技负责人认为,各地“长协”怎么签,不能再用过去的思维方式。“假如现货市场如期而至,价格机制和交易时间都将发生较大变化,简单的价差模式将变为更加复杂的量价模式,而双边协商市场也将分摊到全年任何时候。同时,现货价格对购销双方签订中长期的比例都将产生较大影响。“现在市场政策仍存变数,长协报价声音确实比往年少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