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04 11:15:21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前言:不再对2019年6月25日后购置的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除外)给予购置补贴,转为用于支持充电(加氢)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等方面。
近日,广西发布广西更新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根据通知显示:
新能源汽车是国家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培育发展新能源汽车,既是有效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推动汽车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也是加快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汽车产业作为广西第一大产业和支柱产业,在发展经济、稳定就业等方面均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广西明确将新能源汽车列为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多渠道筹措资金,改革财政支持方式,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9〕138号)精神,广西结合实际情况更新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
自治区本级和各市、县不再对2019年6月25日后购置的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除外)给予购置补贴,转为用于支持充电(加氢)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等方面。全区充电(加氢)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的补贴政策另行公布。如市县继续给予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的,自治区将对相关财政补贴作相应扣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