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15 10:44:00 中国环境报 作者: 王雯 晏利扬
当前,生态环保督察已常态化,如何整治长久以来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提高环保督察质效?
浙江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近日出台《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基层减负十条措施(试行)》(以下简称《十条措施》),从督察前调研摸底、督察进驻会议、调阅资料、督察反馈及督察整改、信访办理、督察问责与激励关怀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务实举措,力求为基层松绑减负,激励广大生态环保干部担当作为。
在“减”上做文章 去沉疴积弊提效率
如何从文山会海、过度留痕的沉疴积弊中解放出来,让生态环保干部轻装上阵?《十条措施》首先在“减”上做文章,对督察工作提出了一些硬杠杠。
为提高督察效率,《十条措施》要求压缩督察时间,由原先的20天缩减为15天,最大限度减少驻点保障人员。精简会议数量,从原先的5个减少至2个,即督察动员汇报会和督察意见反馈会。缩减会议规模,压缩会议时间,压缩个别谈话时间,减少谈话人员数量,根据当地生态环境质量、产业结构特点、污染治理水平等情况,优化谈话内容,提高谈话针对性。
工作总结、统计报表、资料台账数不胜数,针对这一窠臼,《十条措施》要求改进督察资料调阅工作,控制资料调阅的数量,提高调阅资料的质量,调阅资料在往年基础上减少30%左右。根据督察需要和前期摸底调研掌握的情况,有针对性地调阅资料,坚决纠正机械式做法。
同时,发扬“短实新”文风,压缩督察反馈意见成效及建议部分篇幅和整改方案正文篇幅,根据减量不减质的原则,整合精简督察整改各类材料报表,督察整改清单化报表由按月调度改为每两个月调度一次;督察宣传报道市级电视台地方新闻栏目和市级党报专题报道由每月两次减为每月1次。
在“实”上下功夫 问题导向与实效导向相结合
生态环保督察基层减负要减数量,更要提质量。对此,《十条措施》在“实”上下功夫,坚持问题导向、实效导向。
为切实提高督察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十条措施》要求,强化督察行前摸底调研,采用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摸底调研工作。同时,优化下沉督察工作方式方法,坚持问题导向,以前期摸底调研情况为基础,突出重点,把问题查准查实。下沉督察期间轻车简从,不干扰基层正常工作,不要求市县党政领导陪同。
在督察效果方面,《十条措施》要求以解决实际问题和群众评价为导向,优化督察方式方法。少看台账、多看现场,少听汇报、多听群众意见和呼声。加大信访办理、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落实情况面向社会的公开力度。
《十条措施》还要求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判定信访是否办结的标准,不拘泥于信访办理的程序,如问题尚未解决不做形式上的报结销号。建立销号不销责任的长效机制和群众反馈机制。
如何提升督察服务质效,为企业提供更好的营商环境?《十条措施》以坚持精准打击环境违法和服务帮扶企业为抓手,要求严厉惩处环境违法企业、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坚决防止“以罚代管”、借督察之名搞“简单化”“一刀切”行为。另一方面,突出督察服务,听取企业对环境治理的建议和需求,帮助企业提升污染治理水平,促进企业高质量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