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07 10:06:23 南宁晚报 作者: 韩沛 梁妮 陈彬
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规划建设全市统一的充电基础设施智能管理平台……南宁市发改委近日出台《南宁市加快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至2021年,累计建设充电桩17998个。
实现全社会共享 建全市统一的充电基础设施智能管理平台
新能源车以其环保节能的优点,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欢迎。但由于充电桩建设滞后,让新能源汽车车主常面临“里程焦虑症”的尴尬。
为破解充电难题,加快南宁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电动汽车的推广应用,南宁市将按照国家“站桩先行、适度超前”的建设总要求,分类有序推进。按照《计划》,到2021年,基本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智能高效、使用便捷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具备基本满足为全市电动汽车充电的能力,在全市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
根据《各县(区)、开发区2019—2021年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任务分解表》,到今年年底,南宁市将在各县区计划完成38个充电站4000个充电桩的建设。
值得一提的是,《计划》提出,规划建设全市统一的充电基础设施智能管理平台,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智能交通等技术,提升充电服务的智能化水平,促进电动汽车与智能电网间能量和信息的双向互动,将充电服务平台与“爱南宁APP”、自治区电动汽车充电服务及监管平台衔接,实现充电服务全社会共享。
完善基础设施 新小区停车位应100%建设或预留充电设施
完善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是新能源汽车普及发展的重要保障。南宁市将加快充电设施进机关、进企业,推进公共机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并以此为示范和突破,逐步向其他领域推进。
根据《计划》,至2021年底前,符合建设条件的市县机关停车场实现按停车位比例不低于20%配建充电桩。支持将单位内部充电基础设施对外开放,满足社会公众充电需求。鼓励其他社会企业参照以上标准建设内部充电设施。
按照“适度超前”原则,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积极推进现有居民区停车位的电气化改造,鼓励按停车位比例不低于10%配建充电桩。新建住宅小区在核发规划条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设计方案审查时,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停车位配套供电设施建设应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
充电设施进居民住宅小区,电力接入要同步跟上。《计划》提出,探索公用电网对物业管理停车位直接供电模式,供电企业要积极为充电设施接入电网开辟绿色通道。在收费方面,实行价格优惠,创新充电交易模式。落实国家、自治区充换电基础设施用电扶持政策和财政奖励办法。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
跑长途也不怕 2021年前完成所有高速公路充电设施建设
公用充电设施布局将进一步加密。南宁市将重点推进大型城市综合体、商场、超市、文体场馆、医院、宾馆以及交通枢纽(包括高铁站、机场、客运站、客运港)、驻车换乘(P+R)、城市道路等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从今年起,每年按不低于5%的车位比例建设充电设施,到2021年,达到不低于15%的车位比例。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自建的充电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适当新建独立占地的公共快充站。
电动汽车只能在市区行驶,不敢上高速的尴尬也将得到破解。《计划》提出充电设施上高速,2020年前完成自治区级重要骨干高速公路服务区的充电设施建设,2021年前完成所有高速公路的充电设施建设,4星级以上高速公路服务区按不低于10%的车位比例建设充电设施,其他服务区应按实际情况配建充电设施。
此外,将充电设施建设纳入旅游景区A级申报内容,A级旅游景区须按不低于10%的车位比例建设充电设施,4A级以上旅游景区应设立电动汽车专用充电区域。到2021年底,全市4A级以上旅游景区建设充电设施的车位比例实现不低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