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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快培育共享制造新模式新业态 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2019-10-29 16:54:47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浏览:214 评论(0

工信部产业〔2019〕2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共享制造是共享经济在生产制造领域的应用创新,是围绕生产制造各环节,运用共享理念将分散、闲置的生产资源集聚起来,弹性匹配、动态共享给需求方的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共享制造,是顺应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趋势、培育壮大新动能的必然要求,是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产出效率、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国共享制造发展迅速,应用领域不断拓展,产能对接、协同生产、共享工厂等新模式新业态竞相涌现,但总体仍处于起步阶段,面临共享意愿不足、发展生态不完善、数字化基础较薄弱等问题。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共享经济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共享经济在生产制造领域的创新应用,加快培育共享制造新模式新业态,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进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积极培育发展共享制造平台,深化创新应用,推进制造、创新、服务等资源共享,加强示范引领和政策支持,完善共享制造发展环境,发展共享制造新模式新业态,充分激发创新活力、挖掘发展潜力、释放转型动力,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强化产业链上下游协作,丰富平台应用。政府重在加强宣传推广,推动完善信用标准体系,优化服务,积极营造良好环境,支持引导共享制造创新发展。

创新驱动、示范引领。通过模式创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和管理创新,发挥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支撑作用,加快培育共享制造新模式新业态,推动产业组织创新,提升全要素生产率。组织实施共享制造示范活动,鼓励优秀企业先行先试,以点带面,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平台牵引、集群带动。充分发挥共享制造平台的牵引作用,创新资源配置方式,提高供给质量,缩短生产周期,赋能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依托产业集群的空间集聚优势和产业生态优势,加快共享制造落地和规模化发展,带动产业集群转型升级。

因业施策、分步实施。深刻把握共享制造在不同行业领域的应用特点,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引导,精准施策,分阶段、分步骤推动共享制造在各区域、各行业、各环节的深化应用,促进共享制造全面发展。

(三)发展方向

加快形成以制造能力共享为重点,以创新能力、服务能力共享为支撑的协同发展格局。

制造能力共享聚焦加工制造能力的共享创新,重点发展汇聚生产设备、专用工具、生产线等制造资源的共享平台,发展多工厂协同的共享制造服务,发展集聚中小企业共性制造需求的共享工厂,发展以租代售、按需使用的设备共享服务。

创新能力共享围绕中小企业、创业企业灵活多样且低成本的创新需求,发展汇聚社会多元化智力资源的产品设计与开发能力共享,扩展科研仪器设备与实验能力共享。

服务能力共享围绕物流仓储、产品检测、设备维护、验货验厂、供应链管理、数据存储与分析等企业普遍存在的共性服务需求,整合海量社会服务资源,探索发展集约化、智能化、个性化的服务能力共享。

(四)主要目标

2022年,形成20家创新能力强、行业影响大的共享制造示范平台,资源集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制造资源配置不断优化,共享制造模式认可度得到显著提高。推动支持50项发展前景好、带动作用强的共享制造示范项目,共享制造在产业集群的应用进一步深化,集群内生产组织效率明显提高。支撑共享制造发展的信用、标准等配套体系逐步健全,共性技术研发取得一定突破,数字化发展基础不断夯实,共享制造协同发展生态初步形成。

2025年,共享制造发展迈上新台阶,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显现,共享制造模式广泛应用,生态体系趋于完善,资源数字化水平显著提升,成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

二、主要任务

(一)培育发展共享制造平台

积极推进平台建设在产业基础条件好、共享制造起步早的地区和行业,加快形成一批专业化共享制造平台,推动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分散制造资源的有效汇聚与广泛共享。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探索建设跨区域、综合性共享制造平台。引导企业通过联合建设、战略投资等方式推动平台整合,提升制造资源的集聚水平。

鼓励平台创新应用支持平台企业围绕制造资源的在线发布、订单匹配、生产管理、支付保障、信用评价等,探索融合行业特点的创新服务。推动平台企业深度整合多样化制造资源,发展平台接单、按工序分解、多工厂协同”的共享制造模式。

推动平台演进升级。支持平台企业积极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发展智能报价、智能匹配、智能排产、智能监测等功能,不断提升共享制造全流程的智能化水平。引导平台企业与技术提供商合作,强化平台开发与应用能力。鼓励工业互联网平台面向特定行业、特定区域整合开放各类资源,发展共享制造服务。

(二)依托产业集群发展共享制造

探索建设共享工厂鼓励各类企业围绕产业集群的共性制造环节,建设共享工厂,集中配置通用性强、购置成本高的生产设备,依托线上平台打造分时、计件、按价值计价等灵活服务模式,满足产业集群的共性制造需求。

支持发展公共技术中心围绕产业集群急需的共性技术研发、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支持建设一批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强化产学研合作,为集群内企业提供便捷、低价、高效、多元的技术研发、成果转化、质量管理、创业孵化等公共服务。

积极推动服务能力共享引导产业集群内企业通过共享物流、仓储、采销、人力等方式,聚焦核心能力建设,提升企业竞争力。鼓励信息通信企业深入产业集群,结合行业特点,发展数据储存、分析、监测等共性服务,积极推动工业大数据创新应用。

(三)完善共享制造发展生态

创新资源共享机制鼓励大型企业创新机制,释放闲置资源,推动研发设计、制造能力、物流仓储、专业人才等重点领域开放共享,增加有效供给。推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构建科学有效的利益分配机制与资源调配机制,推动科研仪器设备与实验能力开放共享。创新激励机制,引导利益相关方积极开放生产设备的数据接口,推进数据共享。完善资源共享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推动信用体系建设鼓励平台企业针对共享制造应用场景和模式特点,综合利用大数据监测、用户双向评价、第三方认证等手段,构建平台供需双方分级分类信用评价体系,提供企业征信查询、企业质量保证能力认证、企业履约能力评价等服务。

优化完善标准体系聚焦非标产品标准化、生产流程标准化等领域,鼓励平台企业优化产品标准体系,明确产品属性和生产工艺要求。加快制定共享制造团体标准,推动制造资源的可度量、可交易、可评估。针对共享制造多主体协作、虚拟化制造等运作特点,创新质量管理认证体系。

(四)夯实共享制造发展的数字化基础

提升企业数字化水平培育发展一批数字化解决方案提供商,结合行业特点和发展阶段,鼓励开发和推广成本低、周期短、适用面广的数字化解决方案。加快推进中小企业上云,推动计算机辅助设计、制造执行系统、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工业软件普及应用,引导广大中小企业加快实现生产过程的数字化。

推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强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扩大高速率、大容量、低延时网络覆盖范围,鼓励制造企业通过内网改造升级实现人、机、物互联,为共享制造提供信息网络支撑。

强化安全保障体系围绕应用程序、平台、数据、网络、控制和设备安全,统筹推进安全技术研发和手段建设,建立健全数据分级分类保护制度,强化共享制造企业的公共网络安全意识,打造共享制造安全保障体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推进。指导成立共享制造产业联盟,聚集生产制造和互联网领域的骨干企业及相关研究机构,搭建合作与促进平台,建立平台企业资源库;推动平台企业等积极开展国际合作,更深更广融入全球供给体系;加强对共享制造平台运行的监测;充分发挥联盟、行业协会等各方的作用,组织开展标准研制、应用推广、信用评价、认证评估及重大问题研究,通过发布报告、行业交流、召开共享制造发展大会和推进会等方式,加强宣传引导和支撑保障,助力共享制造创新发展。

(二)推动示范引领。在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活动中,面向基础条件好和需求迫切的地区、行业,遴选一批示范带动作用强、可复制可推广的共享制造示范平台和项目,及时跟踪、总结、评估示范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经验,加强典型经验交流和推广,进一步推动共享制造在不同行业的深度应用和创新发展。支持共享制造企业积极申报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开展共享制造试点,及时跟踪、总结经验,培育共享制造优秀供应商,形成共享制造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

(三)强化政策支持。支持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积极探索共享制造新模式新业态。积极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共性技术研究与开发,开展共享制造平台建设与升级、技术应用创新、制造资源采集系统开发、共享工厂建设等。深化产融合作,引导和推动金融机构为共享制造技术、业务和应用创新提供金融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制定出台支持共享制造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

(四)加强人才培养。支持大学、科研机构、高职院校等加强互联网领域与制造业领域的复合型人才队伍培养。鼓励企业积极与高校创新合作模式,共建实训基地,积极开展互动式人才培养。依托重点企业、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开展共享制造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鼓励社会培训机构加强面向重点行业关键岗位专业人才培训。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9年10月22日



政策解读:



《关于加快培育共享制造新模式新业态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解读


  10月2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关于加快培育共享制造新模式新业态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产业〔2019〕226号)(下称《指导意见》)。现就《指导意见》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问:《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共享经济是近年来兴起的一种新兴经济形态,正在全球范围内快速发展。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共享经济发展,明确提出要在共享经济等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共享制造即共享经济在生产制造领域的应用创新,是围绕生产制造各环节,运用共享理念将分散、闲置生产资源集聚起来,弹性匹配、动态共享给需求方的新模式新业态。当前我国在机械加工、电子制造、纺织服装、科研仪器、工业设计、检验检测、物流仓储等领域涌现出一批典型共享制造平台,形成了产能对接、协同生产、共享工厂等多种新模式新业态,显示出很大的发展活力和潜力。但共享制造总体仍处于起步阶段,面临共享意愿不足、发展生态不完善、数字化基础较薄弱等问题,需进一步加强政策引导,优化发展环境。

  发展共享制造,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生产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闲置产能,扩大有效供给;有利于提高产业组织柔性和灵活性,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促进产品制造向服务延伸,提升产业链水平,加快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有利于降低中小企业生产与交易成本,促进中小企业专业化、标准化和品质化发展,提升企业竞争力,对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培育壮大新动能、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做好《指导意见》编制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多次组织召开专家和企业座谈会,实地走访、系统调研多家相关企业,广泛征集各方意见,厘清产业实际发展需求,明确重点任务。《指导意见》出台后,将为各地推进共享制造发展提供指导。

  问:《指导意见》的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是怎样的?
  答:《指导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进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积极培育发展共享制造平台,深化创新应用,推进制造、创新、服务等资源共享,加强示范引领和政策支持,完善共享制造发展环境,发展共享制造新模式新业态,充分激发创新活力、挖掘发展潜力、释放转型动力,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指导意见》提出了四条基本原则:一是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政府积极营造良好环境,支持鼓励共享制造创新发展。二是创新驱动、示范引领。通过模式创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和管理创新,加快培育共享制造新业态,组织实施共享制造示范活动。三是平台牵引、集群带动。充分发挥共享制造平台的牵引作用,创新资源配置方式,依托产业集群的空间集聚优势和产业生态优势,加快共享制造落地和规模化发展。四是因业施策、分类实施。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分阶段、分步骤推动共享制造在各区域、各行业、各环节的深化应用。

  问:《指导意见》提出了哪些发展方向?
  答:《指导意见》按照产业价值链三大主要环节,结合共享制造现实发展需求,以制造能力共享为重点,以创新能力、服务能力共享为支撑,提出了三大发展方向。一是制造能力共享。主要包括生产设备、专用工具、生产线等制造资源的共享。二是创新能力共享。主要包括产品设计与开发能力等智力资源共享,以及科研仪器设备与实验能力共享等。三是服务能力共享主要围绕物流仓储、产品检测、设备维护、验货验厂、供应链管理、数据存储与分析等企业普遍存在的共性服务需求的共享。

  问:《指导意见》提出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答:《指导意见》提出了两个阶段发展目标。到2022年,形成20家创新能力强、行业影响大的共享制造示范平台;推动支持50项发展前景好、带动作用强的共享制造示范项目;逐步健全信用、标准等配套体系,支持共性技术研发,不断夯实数字化发展基础,初步形成共享制造协同发展生态。到2025年,共享制造发展迈上新台阶,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显现,共享制造模式广泛应用,生态体系趋于完善,资源数字化水平显著提升,成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

  问:《指导意见》提出了哪些重点任务?
  答:《指导意见》针对我国共享制造现阶段的发展特点和主要问题,从平台、集群、生态和基础4个方面,提出了12项重点任务。一是培育共享制造平台,积极推进平台建设、鼓励平台创新应用、推动平台演进升级。二是依托产业集群发展共享制造,探索建设共享工厂、支持发展公共技术中心、积极推动服务能力共享。三是完善共享制造发展生态,创新资源共享机制、推动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完善标准体系。四是夯实共享制造发展的数字化基础,提升企业数字化水平、推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网络安全保障。

  问:《指导意见》实施的保障措施是什么?
  答:为推动《指导意见》有效实施,促进共享制造新模式新业态发展,重点提出了四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推进,聚集各方力量,通过多种方式,助力共享制造创新发展。二是推动示范引领,在服务型制造示范活动中,遴选一批共享制造示范平台和项目,加强典型经验交流和推广。三是强化政策支持,积极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共性技术研究与开发,引导和推动金融机构为共享制造提供金融服务等。四是加强人才培养,开展共享制造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加强互联网领域与制造业领域的复合型人才队伍培养等。



文章关键词: 服务创新 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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