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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2019年产业大招商攻坚突破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2019-04-01 10:10:09   来源: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网站   浏览:349 评论(0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2019年产业大招商攻坚突破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9〕3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西2019年产业大招商攻坚突破年活动方案》已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3月14日        

 


附件:


广西2019年产业大招商攻坚突破年活动方案


 为持续推进产业大招商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大力培植“工业树”、打造“产业林”,加速新旧动能转换,推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按照“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和“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的招商引资指导方针,以引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和高科技、高质量、高附加值、高成长性“四新四高”产业项目为重点,整合招商资源,创新工作机制,力争在引资总量、投资结构和投资服务等方面实现重大突破,确保产业大招商攻坚突破年活动取得实效。

(二)总体目标。

2019年,全区招商引资到位资金目标任务是8210亿元人民币。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到位资金增长15%以上;全区实际利用外资工作目标是7.5亿美元,奋斗目标是8.5亿美元。

(三)基本原则。

坚持强力推进,重点突破。充分尊重市场规律,正确履行政府职能,积极对接引进先进生产力。坚持问题导向,克难攻坚、强力推进,实现产业招商大突破、大发展。

坚持统筹协调,分类指导。充分发挥各级投资促进委员会(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职能,注重规划引领,培育打造产业集群。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鼓励各地结合实际选准主导产业,开展有序竞争,加快构建特色突出、错位互补的产业招商新格局。

坚持积极招商,大力安商。强化服务意识,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着力打造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坚持招商与安商并重,既注重引进更多企业和项目落地建设,又注重支持各类企业在桂发展壮大,使我区真正成为产业集聚、投资创业的热土。

二、推进机制

建立“自治区指导、设区市主抓、县(市、区)落实”的产业大招商攻坚突破工作机制,形成统筹有力、责任明确、务实高效、密切协同、齐抓共管的产业大招商格局。

(一)自治区指导。

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作为本次产业大招商攻坚突破年活动的总指导。自治区副主席分别定点指导联系设区市开展产业大招商攻坚突破年活动(具体分工详见附件1),全年深入联系设区市开展产业招商调研1次以上,组织召开产业招商专题会议2次以上,带队开展招商推介活动2次以上,及时组织协调解决项目引进、落地和建设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自治区协调部门要引导各设区市聚焦“三大三新”(即大健康、大数据、大物流、新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向海经济、金融等重点产业,深入实施产业大招商三年行动计划,以“强龙头”为抓手、以“补链条”为重点、以“聚集群”为目标,推动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建设以高科技、高成长性、高附加值为特征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二)设区市主抓。

各设区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带任务招商、压责任招商,其他设区市负责同志带头联系指导辖区县(市、区)和重点园区,挂钩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带头招商、提供服务,协调解决制约项目落地、开工、投产的突出问题。各设区市要立足实际,找准重点产业招商引资的突破口,加强组织协调,制定产业规划、招商引资实施方案,出台配套优惠政策,压实招商责任,强力推动产业大招商攻坚突破年活动。

(三)县(市、区)落实。

县(市、区)和园区是招商引资工作的责任主体,县(市、区)和园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招商引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增强产业大招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有创新性、突破性、针对性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措施,制定重点产业招商引资方案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县级有关部门和各园区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为项目落地提供优质服务。

三、重点工作

(一)积极打造招商载体。

加快重大产业集聚区和产业园区的规划建设,重点打造“一极两带两组团”,即南宁新兴产业核心增长极,桂柳南北新兴产业创新带、沿海沿边特色新兴产业发展带,桂东承接新兴产业转移组团、河池—来宾大健康新材料组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完善园区及周边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园区承载潜力,加快创建宜业宜居环境,满足项目进驻和企业发展需求。各地要结合实际需要,多形式、多渠道融资兴建标准厂房,通过建设“订单式”标准厂房,吸引龙头企业轻资产“拎包入驻”。

(二)努力构建招商网络。

借助国际国内重大展会和区内展会平台,做好招商信息收集和招商环境推介,与参会企业建立联系渠道和招商关系。建立自治区、设区市、县(市、区)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发挥各级投资促进委员会(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健全信息收集和通报机制,强化项目统筹布局。建立投资促进部门与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商务、贸易促进、工商联等单位以及各类商协会的会商交流机制,多维度、多层面收集重点产业、重点企业信息。鼓励各地、各园区结合实际在投资促进体制机制方面大胆创新、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实施市场化运作、公司化招商,创新开展中介招商、平台招商、以商招商、驻点招商、委托招商工作,推进招商主体多元化、招商方式多样化、招商网络全球化。

(三)强化要素保障。

各地要根据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政策,在项目用地、水电供应、融资配套、人才支持等方面制定相应的配套扶持政策,加强规划导向,培育龙头企业,发展配套企业,完善基础设施,健全协调机制。强化产业项目用地、用海、用林、用能保障,完善集中供热、污水集中处理等基础设施。支持产业项目企业与发电企业开展电力直接交易,对产业项目申报的技术改造、科技创新、两化融合、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给予优先安排。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支持企业通过上市(挂牌)或发行债券实现融资、再融资,推进企业资产证券化,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四)加强精准招商研究。

自治区各主要行业主管部门和各设区市要科学绘制重点招商的“产业树”全景图,在优化顶层设计、补全产业链上实现新突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和大数据发展局要发挥行业管理优势,编制完成我区重点产业全景图,为各地开展产业精准招商提供指导。各设区市要立足实际,2019年内完成设区市本级重点招商引资产业的“产业树”全景图,以产业规划和全景图为指引,主动引导投资向规划的区域集聚,培育打造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实现优势互补、错位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产业大招商攻坚突破年活动作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严格落实招商引资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党政主要领导要力行招商、率先垂范。自治区投资促进委员会统筹领导全区产业大招商攻坚突破年活动,自治区投资促进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级投资促进委员会(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职能,加强对产业大招商工作的统筹指导;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加强重点产业招商引资项目在储备、签约、审批、开工、建设、投产等各个环节的协同配合,加强产业大招商经费保障,形成推动产业大招商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奖惩兑现。

自治区投资促进局、绩效办要把产业大招商工作纳入设区市招商引资绩效考评和相关区直部门绩效考评,制定完善产业大招商行动考评体系,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18〕117号)精神,修订广西招商引资激励办法,对产业大招商成效突出的地区从工作经费、用地指标、债券发行、平台建设、招商活动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各地可按中央、自治区有关规定对招商引资贡献突出的集体进行表彰,对招商引资贡献突出的个人,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可优先考虑。对连续两个季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未完成的县(市、区)和市直园区党政主要负责人,由设区市党政主要领导约谈。对因履行职责不力导致全年目标未完成的县(市、区)和市直园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实行问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诫勉。

(三)加强舆论宣传。

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围绕树立我区良好招商引资形象,充分利用政务网站、广播电视等媒体资源,大力宣传产业大招商取得的新成效,广泛营造亲商安商的社会氛围。各地要认真总结和大力宣传产业大招商攻坚突破年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挖掘一批招商引资工作典型,树立一批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样板,为全区招商引资工作提供先进经验。自治区将适时组织召开全区产业大招商攻坚突破年现场会。

《2019年全区招商引资到位资金目标任务分解表》由自治区投资促进局负责印发。


 附件:

1.自治区政府领导定点指导联系设区市分工表

2.2019年全区实际利用外资目标任务分解表

文章关键词: 2019 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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