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柳东新区工业稳增长推动高质量发展十五条措施》的通知
柳东规〔2019〕18号
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新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柳东新区工业稳增长推动高质量发展十五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柳州市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8月5日
附件:
柳东新区工业稳增长推动高质量发展十五条措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柳州市稳增长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应对复杂严峻的挑战,紧密围绕“高地高质量、新区新跨越”的总体思路,抓实业、干实事,全面推进工业稳增长各项工作,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新区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促升级
第一条 支持企业产品创新,鼓励加大研发投入。根据《柳东新区(柳州高新区)管委会促进企业科技创新发展暂行办法》(柳东规〔2018〕19号),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技术创新平台,新认定的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等技术创新平台、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等技术创新平台,市级工程技术究中心、实验室等技术创新平台分档次给予奖励;安排7500万财政预算内资金,用于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发展。通过科技项目等方式对企业研发投入给予后补助。
第二条 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安排4300万财政预算内资金,用于支持企业生产线自动化以及零部件产品再升级改造。
第三条 鼓励企业升级提档。根据《柳东新区工业企业升级提档奖励办法》(柳东规〔2019〕5号),自2018年起,对于年度新上规的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已列入统计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度产值首次突破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15亿元、2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档次的分档次给予奖励。
二、拓市场
第四条 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制定出台《柳东新区促进工业外向发展扶持管理办法》,鼓励本地企业开拓柳州市外市场,对开拓外地整车企业配套市场、龙头企业带动其供应商一起外接订单、新成为跨行业企业供应商、为世界500强企业配套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奖励。
三、活融资
第五条 加大对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在现行“助保贷”“中小工业信贷引导资金”的基础上,成立购地企业担保贷款业务专项基金,基金规模1000万元,放大8倍为工业企业提供担保;成立“助业贷”专项基金,基金规模1000万元,放大5倍,为新区工业企业提供200万元以内的信用贷款,解决企业“短快急频”的贷款周转需求。
第六条 充分发挥产业引导基金作用。继续安排5000万元资金,用于注资新区产业引导基金,引进社会资本,推动新区战略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发展。
四、降成本
第七条 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深化广西电力体制改革的文件精神,持续开展电力市场交易;制定出台《柳东新区工业企业电费补贴管理办法》,安排财政资金对辖区内的工业企业给予电费补贴。
第八条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持续推动政银企对接合作,落实各项融资优惠政策,根据《柳东新区中小工业企业贷款贴息扶持办法》(柳东规﹝2019﹞8号),对符合条件的贷款给予同期基准利率30%的贴息。积极创建自治区级再贷款再贴现示范区,帮助企业进一步降低贷款利率及票据贴现成本。
第九条 降低厂房租赁成本。优化厂房租赁审批流程,建立园区承租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按评级降低承租企业押金。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降低租金的优惠。
第十条 全面落实减税政策。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扩大小型微利企业的覆盖面,引入超额累进计算方法,加大企业所得税减税优惠力度;下调增值税税率,制造业等行业由现行16%的税率降至13%;小微企业优惠税种扩围,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6个地方税种+2项附加”,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已享受原有地方税种及相关附加优惠政策的,叠加享受本次普惠性减免政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从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至月销售额10万元。
第十一条 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自2019年5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调整为16%;自2018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比例由7.5%降至7%;自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比例均为0.5%;自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用人单位在现行基准费率上下调50%。
五、稳人才
第十二条 鼓励和吸引各类人才在新区企业工作。全面落实《柳州市柳东新区推进“人才强企”实施办法》(柳东规﹝2018﹞20号),在人才引进方面,侧重对企业新引进创新人才的奖励以及到新区创业人才的奖励,对符合条件的新引进创新人才和创业人才积极兑现“安家补贴”“生活补贴”“个人所得税奖励”“紧缺人才岗位津贴”“寻访人才补贴”以及“家属就业服务补贴”;在人才留用方面,给予“企业骨干人才奖励”“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创新人才团队扶持”,并持续优化柳东新区人才公寓管理,提升入住效率和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三条 稳就业,提升企业管理、职工技能水平。组织开展柳东新区企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对接会,将企业待岗职工转移至缺工企业,解决就业问题;为企业提供岗位技能培训,并积极指导企业申请岗位技能培训补贴。
六、优环境
第十四条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柳东新区管委会关于建设项目“拿地及开工”审批模式实施方案》(柳东管办﹝2019﹞52号),对新区范围内已签订投资协议的工业项目和物流项目实行“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继续实施《柳东新区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指标整改方案》(柳东管办﹝2019﹞21号),压缩审批环节,大幅度压缩企业用气、用电、用水报装审批时限。
第十五条 建立健全服务企业长效机制。持续开展“主任接待日”“新区领导班子联系走访企业”活动,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实现新区重点工业企业管委会领导班子服务全覆盖,实行精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