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关于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桂工信规划〔2024〕483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企业:
为继续做好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43号)有关规定,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联财函﹝2024﹞248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我区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进行申报。
联系人及电话: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规划处覃绮雯,0771-8095200。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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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联财函﹝2024﹞2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