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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的通知

2024-04-17 10:27:55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浏览:199 评论(0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的通知

工信厅联原函〔2024〕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管、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新型工业化和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加快绿色建材生产、认证和推广应用,促进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决定在2022年及2023年试点工作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绿色建材进万家 美好生活共创建

二、活动时间

2024年—2026年

三、活动内容

(一)大力推进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选择具有建材产业基础和区位优势的县域、乡镇等,发挥“链主”企业带动作用,促进绿色建材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推动绿色建材生产、认证、流通、应用、服务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培育特色产业集群。推进重点领域绿色化改造,加快《建材工业鼓励推广应用的技术和产品目录(2023年本)》中先进适用技术和产品在绿色建材产业中的应用。

(二)持续扩大参与下乡活动产品范围。参与活动的产品原则上应为获得绿色建材认证的产品,具体获证产品清单和企业名录由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技术委员会发布。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清单名录,对于未开展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的产品,应明确产品技术要求,确保产品符合要求,定期发布相关产品清单和企业名录,供活动各参与主体选用。

(三)鼓励推动绿色建材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创新发展。建立多层次、多角度的绿色消费促进机制,研究将绿色建材产品纳入消费品以旧换新等政策实施范围。支持生产、建筑设计、装饰装修等企业联合为消费者提供绿色建材产品菜单式、定制化应用方案,探索装饰装修一体化服务新模式。支持依托家居专业店专卖店、家居建材市场、家装企业、设计公司、线上平台等组织巡展、促销、推介等活动,推动家居体验馆、生活馆等创新场景向社区和农村下沉,满足消费者多样化、个性化需求。支持电商平台设立绿色建材产品专区,联合参与绿色建材下乡活动的企业开展优惠促销。

(四)探索由“绿色建材产品”下乡向“绿色建材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特色乡村建设服务商”下乡转变。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围绕农村建设迫切需要解决的建筑节能、抗震加固等重点问题,遴选一批经济实用的“小系统”解决方案,建设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推动县级乡村建设项目库在库项目使用绿色建材产品,针对不同区域农村建筑特点,推出经济型绿色建材产品和整体房屋解决方案,打造一批适合本地农村消费者的特色乡村建设服务商,助力现代宜居农房建设、农房节能改造、现代农业设施建设。

(五)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技术委员会牵头,组织相关单位成立活动推进组。活动推进组要建立活动联络协调机制,协助各地区丰富拓展活动内容,完善绿色建材公共平台,加强行业自律,做好上下游对接,协调组织企业等积极参与,鼓励企业、电商、卖场等让利于民。各地可根据建材行业发展实际与活动推进组协同开展下乡活动。

(六)为进一步推动活动走深走实,围绕绿色建材区域特色产业、消费模式创新、上下游协同发展等方面,拟于2025年、2026年每年遴选5个左右绿色建材下乡创新活动予以发布并推广活动模式。有意向地区可在总结上年活动成效基础上,于2025年或2026年的2月底前报送相关材料,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核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论证后研究确定绿色建材下乡创新活动。

(七)2022年、2023年已批复的试点地区要发挥引领作用,继续开展好绿色建材下乡活动。开展活动地区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制定活动方案,细化措施、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并依据活动开展情况,每年12月底前将活动相关材料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六部门将选择一批实施效果好、带动作用强的活动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四、部门分工

各有关部门应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形成政策合力。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深入开展建材行业“三品”行动,推动绿色建材丰富产品品种,提升产品品质,扩大品牌影响。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现代宜居农房建设和农房节能改造,推动绿色建材应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强化绿色建材下乡活动与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的统筹协调,推动绿色建材在政府投资中应用。商务主管部门要支持各地将活动产品纳入促消费政策实施范围,鼓励电商平台、线下家居建材卖场设置专区,加大推介力度,拉动绿色消费。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相关认证机构依法依规开展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活动,严格查处认证违法违规行为。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要鼓励全国广播电视媒体和网络视听平台通过新闻报道、专题栏目、短视频等形式普及绿色建材知识,加强绿色消费理念培育和引导,为绿色建材推广应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五、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010-68205576/5596

商务部消费促进司:010-85093870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010-57811075

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技术委员会:010-62252083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2024年4月17日


文章关键词: 绿色 建材 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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