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技能人才:是指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主要包括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
政策一: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1年10月印发了《广西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办法》(桂人社规〔2021〕12号),进一步打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以高技能人才为重点,打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与职业技能评价界限,支持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和职业资格考试,拓宽技术技能人才发展通道,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促进两类人才融合发展。
贯通的职称系列
包括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
支持高技能人才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翻译、出版、通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高技能人才职称评价标准
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所从事的专业须与申报的职称专业相同或相近,应符合职称评价标准、继续教育规定和业绩成果要求。
1、淡化学历要求
对贯通的职称系列,具备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高技能人才,在现工作岗位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均可参加职称评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级职称;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中级职称;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副高级职称。上述高技能人才对应申报职称评审的,不受学历限制,不要求发表论文,不对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做硬性要求。
2、突出技能贡献
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突出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注重评价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难题、参与技术改造革新、工艺改进、传技带徒等方面的能力和贡献。技能竞赛获奖情况、行业工法、操作法、完成项目、技术报告、经验总结、行业标准、评价规范、题库开发等创新性成果,均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3、建立绿色通道
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担任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可以直接申报评审对应系列正高级职称。获得广西技能大奖、广西技术能手,担任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包括在区外获得同类省级成就的),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获金、银、铜牌选手可以直接申报评审对应系列副高级职称。
政策二:高技能人才直接评审高级职称
2023年12月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高层次急需紧缺特殊人才直接评审高级职称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3〕6号)对直接评审高级职称工作有关事项进行明确。符合相关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即上述走绿色通道的人员也属于高层次急需紧缺特殊人才。
1、畅通申报途径
设置专门的评审委员会。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设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急需紧缺特殊人才直接评审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门用于接收高层次急需紧缺特殊人才申报高级职称的材料。
合理确定申报时间。原则上每年度上、下半年各组织一次,当年5月31日和9月30日分别为向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
2、准确把握条件
申报人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所申报系列评审条件规定的思想政治条件。申报实行准入类职业资格的职称系列,申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
申报人不受已取得职称级别、系列及资历年限限制,可破格、越级、转系列或无职称申报高级(含正高级)职称。本通知申报相同层级高级职称只能适用一次。
3、规范评审程序
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管理部门审核推荐→组织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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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办法》(桂人社规〔2021〕12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高层次急需紧缺特殊人才直接评审高级职称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