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8〕154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深化产教融合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规〔2019〕44号)等精神,经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成立“柳东新区政校企联盟”。为充分调动柳东新区校企合作的积极性,促进柳东新区政校企联盟持续发展,制定本办法。
二、明确奖励范围
加入柳东新区政校企联盟的学校及其职工(包括学校学生)、企业及其职工可申报本办法奖励。
三、明确奖励内容和标准
(一)“柳东新区政校企联盟引才”奖。每次奖励名额最多不超过6个,对获奖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并颁发奖牌。
(二)“柳东新区政校企联盟育才”奖。每次奖励名额最多不超过3个,对获奖的学校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并颁发奖牌。
(三)“柳东新区政校企联盟先进个人”奖。在评选当年获得“柳东新区政校企联盟引才”奖、“柳东新区政校企联盟育才”奖的单位中各推荐1名人选,每次获奖者最多不超过9人。对获奖者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柳东新区奖学金”。由柳东新区政校企联盟成员学校单位按每所学校推荐5名品学兼优学生的标准,在评选当年给予每名获奖学生一次性奖励1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明确申报程序
明确了申报流程分为发布通知、申请、评审、公示、审定和发放六个环节。
五、明确申报材料
明确了“柳东新区政校企联盟引才”奖、“柳东新区政校企联盟育才”奖、“柳东新区政校企联盟先进个人”奖、“柳东新区奖学金”四个奖项的申报材料要求。
六、明确申报时间
明确了本办法发布后,于2024年上半年组织本办法奖励的首次申报,材料收集的时间范围为2023年度。2024年起每2年申报1次,材料收集的时间范围为申报年度的前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