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的通知
发改环资〔2023〕140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落实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发〔2021〕23号)有关部署,在全国范围内选择100个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城市和园区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探索不同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的城市和园区碳达峰路径,为全国提供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现将《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3年10月20日
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有关部署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总体部署,在全国范围内选择100个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城市和园区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聚焦破解绿色低碳发展面临的瓶颈制约,激发地方主动性和创造性,通过推进试点任务、实施重点工程、创新政策机制,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探索不同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的城市和园区碳达峰路径,为全国提供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二)工作原则
——坚持积极稳妥。聚焦碳达峰碳中和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将探索有效做法、典型经验、政策机制以及不同地区碳达峰路径作为重点,尊重客观规律,科学把握节奏,不简单以达峰时间早晚或峰值高低来衡量工作成效。
——坚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不同试点的区位特点、功能定位、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因地制宜确定试点建设目标和任务,探索多元化绿色低碳转型路径。
——坚持改革创新。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持续深化改革、开展制度创新、加强政策供给,不断完善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机制。
——坚持安全降碳。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先立后破,妥善防范和化解探索中可能出现的风险挑战,切实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和群众正常生产生活。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试点城市和园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取得积极进展,试点范围内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机制基本构建,一批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举措和改革经验初步形成,不同资源禀赋、不同发展基础、不同产业结构的城市和园区碳达峰路径基本清晰,试点对全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示范引领作用逐步显现。
到2030年,试点城市和园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进展,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重要改革如期完成,试点范围内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机制全面建立,有关创新举措和改革经验对其他城市和园区带动作用明显,对全国实现碳达峰目标发挥重要支撑作用,为推进碳中和奠定良好实践基础。
三、建设内容
(一)确定试点任务。试点城市和园区要根据国家碳达峰行动总体部署,结合所在地区工作要求,系统梳理自身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基础与进展,深入分析绿色低碳转型面临的关键制约,围绕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产业优化升级、节能降碳增效以及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清洁低碳转型,谋划部署试点建设任务。
(二)实施重点工程。试点城市和园区要结合试点目标,在能源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先进技术示范、环境基础设施、资源循环利用、生态保护修复等领域规划实施一批重点工程,形成对试点城市和园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有力支撑。要加强对配套工程建设的各类要素保障,推动重点工程项目有序实施。
(三)强化科技创新。试点城市和园区要加强科技支撑引领,支持科研单位、高校、企业等围绕绿色低碳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研发。要创新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机制,大力培育绿色低碳产业,支持和引导企业积极应用先进适用绿色低碳技术,努力形成新的产业竞争优势。要加强碳达峰碳中和专业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推动完善碳达峰碳中和学科体系。
(四)完善政策机制。试点城市要深入剖析当前绿色低碳发展存在的体制机制短板,加快建立和完善有利于绿色发展的财政、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创新碳排放核算、评价、管理机制,推动城市能效与碳效整体提升。试点园区要加快建立以碳排放控制为导向的管理机制,着力提升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水平。
(五)开展全民行动。试点城市和园区要着力加强对公众的生态文明科普教育,普及“双碳”基础知识。要大力推广绿色低碳生活理念,促进绿色消费,创新探索绿色出行、制止浪费、垃圾分类等方面体制机制。要引导企事业单位加强能源资源节约,提升绿色发展水平,切实增强各级干部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四、组织实施
(一)确定试点名单。统筹考虑各地区碳排放总量及增长趋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因素,首批在15个省区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名额分配安排见附件1)。试点城市建设主体原则上为地级及以上城市,试点园区建设主体为省级及以上园区。有关省区发展改革委要根据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际、本地区城市和园区绿色低碳发展水平等情况,按照分配名额提出碳达峰试点城市和园区建议名单,报本地区人民政府同意后,于2023年11月15日前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确认。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根据首批试点推进情况,组织开展后续试点建设。
(二)编制实施方案。有关省区发展改革委要指导试点城市和园区按照《碳达峰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附件2)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科学编制试点实施方案,明确重点任务、改革举措、重大项目和工作进度安排,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并按照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经本地区人民政府同意后,以试点所在省区省级发展改革委或所在城市人民政府名义印发,并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三)开展试点建设。各试点城市人民政府和试点园区管理机构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各方职责,按照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建设。有关省区发展改革委要认真履行指导责任,督促试点城市和园区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及时协调解决试点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方面统筹现有资金渠道,对符合要求的试点建设项目予以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支持碳达峰试点城市和园区建设,综合运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等金融工具,按市场化方式加大对相关绿色低碳项目的支持力度。
(四)加强总结评估。有关省区发展改革委要组织试点城市和园区定期开展建设情况总结评估,系统梳理试点工作进展成效,深入分析试点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方面加强对试点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组织行业专家和专业机构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帮扶,对试点成效突出的城市和园区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进度滞后、试点效果不彰的试点及所在地区进行督促并责令限期整改。
(五)做好经验推广。试点城市和园区要及时梳理总结有推广价值的经验模式、典型案例和成功做法,归纳后形成信息上报。有关省区发展改革委要将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在本地区率先推广,推动转化为地方法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等。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试点经验交流活动,宣传推广绿色低碳发展创新模式和典型经验。
附件:
1.首批国家碳达峰试点名额安排
2.碳达峰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
附件1:
首批国家碳达峰试点名额安排
地区 | 名额 | 地区 | 名额 |
河北省 | 3 | 山东省 | 3 |
山西省 | 2 | 河南省 | 2 |
内蒙古自治区 | 3 | 湖北省 | 2 |
辽宁省 | 2 | 湖南省 | 2 |
黑龙江省 | 2 | 广东省 | 3 |
江苏省 | 3 | 陕西省 | 2 |
浙江省 | 2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2 |
安徽省 | 2 |
附件2:
碳达峰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
一、工作基础
(一)实施主体概况。简述试点城市区位交通、自然条件、经济发展状况、产业结构和布局等;试点园区区位条件、占地面积、园区发展建设情况、经济产业发展水平、园区主导产业和重点企业发展状况等。
(二)能耗和碳排放情况。简述城市或园区近年能源结构、能源供需关系、能源生产、能源消费、主要资源消耗等情况。分析试点城市或园区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变化情况、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变化情况、各重点领域碳排放增长情况等。
(三)绿色低碳发展基础。总结城市和园区近年来产业结构调整、重点领域能效提升、绿色低碳管理等方面情况。梳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基础和进展,包括体制机制建设情况、已实施的具体政策措施、绿色低碳科技创新研究与推广情况等。
(四)碳减排难点分析。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资源环境禀赋,分析绿色低碳转型和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面临的主要困难
和短板弱项,有针对性提出改进相关领域工作的政策措施。
二、建设目标
提出碳达峰试点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实施路径,明确推进碳达峰行动的路线图、施工图,以及重点任务举措等。视情提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碳达峰试点目标。可参考表1和表2列出的指标,并根据实际情况补充或删减。
表1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参考指标
序号 | 类别 | 具体指标 | 单位 | 2022年 | 2025年 | 2030年 |
1 |
绿色低碳发展指标 | 单位GDP能源消费量 | 吨标准煤/万元 | |||
2 |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 | 吨/万元 | ||||
3 | 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 | 吨/万元 | ||||
4 | 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比 | % | ||||
5 | 土地资源产出率 | 亿元/平方公里 | ||||
6 | 第三产业占比 | % | ||||
7 |
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指标 | 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 | % | |||
8 | 电能占终端用能的比重 | % | ||||
9 | 需求侧响应能力 | % | ||||
10 | 综合能源站、微电网、源网荷储一体化等新模式新业态规模 | 个 | ||||
11 | 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容量 | 千瓦 | ||||
12 | 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指标 | 新建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占比 | % | |||
13 | 达到最高节能改造标准建筑占比 | % | ||||
14 | 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 | % | ||||
15 |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 % | ||||
16 | 交通领域低碳发展指标 | 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 | % | |||
17 | 新能源汽车保有量 | 辆 | ||||
18 | 城市绿色出行比例 | % | ||||
19 |
循环经济助力降碳指标 | 9种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率 | % | |||
20 | 工业余能回收利用率 | % | ||||
21 | 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 | % | ||||
22 | 主要资源产出率年均复合增速 | % | ||||
23 | 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 % | ||||
24 | 碳汇能力巩固提升指标 | 城市森林覆盖率 | % | |||
25 | 植树造林(或抚育森林、草原)面积 | 公顷 | ||||
26 | 绿色低碳创新指标 | 绿色低碳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 | % |
表2碳达峰试点园区建设参考指标
序号 | 类别 | 具体指标 | 单位 | 2022年 | 2025年 | 2030年 |
1 |
绿色低碳发展指标 | 工业增加值平均增长率 | % | |||
2 | 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 | 吨标准煤/万元 | ||||
3 | 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 | 吨/万元 | ||||
4 |
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指标 | 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 | % | |||
5 | 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 | % | ||||
6 | 工业余热回收利用率 | % | ||||
7 | 建筑领域绿色发展指标 | 新建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占比 | % | |||
8 | 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 | % | ||||
9 | 公共建筑单位面积能耗 | MJ/m2 | ||||
10 | 交通领域绿色发展指标 | 货物清洁运输比例 | % | |||
11 | 园区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交通工具保有量(或占比) | 辆(%) | ||||
12 | 循环发展指标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 | |||
13 |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 % | ||||
14 | 绿色低碳创新指标 | 绿色低碳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 | % |
三、主要任务
综合考虑功能定位、区位特点、经济发展水平、资源禀赋等,合理部署碳达峰试点建设任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试点城市主要建设任务
1.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结合本地能源禀赋,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路径。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的地区,要加大可再生能源开发和利用力度,提升可再生能源生产和消费占比。可再生能源资源禀赋一般的地区,要进一步扩大绿电和绿证交易规模,同时充分挖掘本地区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开发潜力,为本地能源供给提供有效补充。
2.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把节约能源资源摆在突出位置,在能源开发、储存、加工转换、输送分配、终端使用等环节全面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优化和改造区域能源系统,实现能源梯级高效利用。加强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管理,对区域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节能诊断,挖掘节能潜力。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充分发挥循环经济助力降碳作用。
3.推动重点行业碳达峰。产业结构偏重的城市和资源型城市,要推进产业结构优化,着力提高重点行业能效水平,推动企业开展清洁能源替代、电气化改造、工业流程再造、二氧化碳捕集利用等节能降碳改造。产业结构较优的城市,要推动优势产业加速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大力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在完成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过程中锻造新的产业竞争优势。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建立绿色用能监测与评价体系,引导企业提升绿色能源使用比例。
4.加快城乡建设低碳转型。推行绿色低碳城乡规划设计理念,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广绿色低碳建材和绿色建造方式。因地制宜推进清洁供暖。严寒、寒冷地区城市要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和工业余热供暖,逐步降低化石能源供暖比例;夏热冬冷地区城市要推广各类高效热泵产品,扩大地热能、空气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规模。
5.促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动交通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推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气化替代,淘汰老旧交通工具。优化大宗货物运输结构,加强铁路专用线建设和内河高等级航道建设,因地制宜推进铁水联运、公铁联运、海铁联运。加强交通绿色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充电桩、换电站等配套设施,推进交通枢纽场站绿色升级。发展智能交通,推动各类运输方式系统对接、数据共享,提升运输效率。
(二)试点园区主要建设任务
1.加快提升能源清洁化利用效率。开展园区节能诊断,系统分析园区能源利用状况,充分挖掘园区能源节约潜力,推进节能降碳改造,推广高效节能设备。推动园区用能系统再造,开展一体化供用能方案设计,加快园区用能电气化改造,推广综合能源站、源网荷储一体化、新能源微网等绿色高效供用能模式,推动能源梯级高效利用。积极推广应用各类清洁能源替代技术产品,提升园区清洁能源利用水平。
2.推动园区产业高质量发展。聚焦园区主导产业,加快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形成产业协同效应。以节能降碳为导向,推进园区存量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推动重点企业实施工艺流程绿色低碳再造。提升园区绿色制造水平,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
3.提升基础设施绿色低碳水平。提升园区建筑、交通、照明、供热等基础设施节能低碳水平,新建基础设施优先采用绿色设计、绿色建材和绿色建造方式。完善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垃圾焚烧设施、危险废物处理设施等环境基础设施。加强园区能源、碳排放智慧监测管理设施建设,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绿色低碳管理水平。
4.大力推动资源循环利用。开展园区物质流分析,加快提升资源产出率和循环利用率。优化园区空间布局,深挖产业关联性,深入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促进物料循环利用、废物综合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再生利用,推进工业余压余热、废气废液废渣资源化利用。
5.提升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深入分析园区污染物排放类型,探索开展大气污染物与二氧化碳排放协同控制和改造提升。支持污染治理技术和节能降碳技术在园区开展综合性示范应用,大力推动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综合运用清洁生产审核、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方式,协同提高节能降碳减污水平。
四、科技创新
聚焦区域绿色低碳科技需求,加强重点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对于科教基础和创新能力较强的城市,要加大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研发力度,积极参与前沿技术标准研究制定,探索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应用推广新机制,进一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对于科技创新基础相对薄弱的城市,要鼓励引导企业应用先进适用绿色低碳技术,开展绿色低碳先进技术产业化示范。具备条件的试点城市,要积极支持属地高校建设“双碳”相关学科专业,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园区要根据自身产业特色和发展需求,引导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开展与高校、科研院所的联合创新,支持企业开展绿色低碳先进技术工程示范和产业应用。
五、重点工程
结合试点主要任务,提出能源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环境基础设施、循环经济发展、生态保护修复等领域拟开展的重点工程项目,包括项目内容、建设期限、预期效果等,并说明拟实施的重点工程项目对试点建设的支撑作用。
六、政策创新
围绕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财政、金融、投资、价格等重要政策创新,以及碳排放统计核算、项目碳排放评价、产品碳足迹管理等配套制度开展先行探索,根据试点主要任务安排,紧密联系本地区工作实际,在重点领域开展先行先试,重点阐述政策机制创新的任务目标、内容、创新点及实施路径。
七、全民行动
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中开展生态文明科普教育,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能力。推动吃、穿、住、行、用、游等领域消费绿色转型,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指导区域内重点用能单位深入研究碳减排路径,“一企一策”制定节能降碳专项工作方案。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切实增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
八、保障措施
提出组织领导、政策支持、资金保障、监督考评、宣传推广等方面的务实举措,保障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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