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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政策解读

2023-03-24 18:04:01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浏览:132 评论(0

一、起草背景

优质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是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的基础力量,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坚强支撑。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激发涌现一大批‘专精特新’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在《“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中,将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工程列为九大工程之首。2022年6月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评价或认定标准。

为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加强我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促进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之路,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和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激发涌现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依据《“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工信部联规〔2021〕200号)、《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桂政发〔2021〕11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 (暂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主体框架和内容

(一)《实施细则》正文共五章:

第一章总则,提出了制定依据、概念和定义、工作原则、职责分工、工作目标等内容。

第二章评价和认定,明确了评价和认定工作原则、标准以及相关工作要求。

第三章动态管理,提出了管理原则和企业信息更新要求,以及有效期、违法违规和举报受理等管理要求。

第四章培育扶持,提出了梯度培育的原则、内容和方式。

第五章附则,明确了实施日期等。

(二)《实施细则》明确了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评价或认定标准,以附件形式发布。

其中,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包括创新能力、成长性、专业化三类6个指标,满分100分,企业得分达到60分以上即符合创新型中小企业标准。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包括从事特定细分市场年限、研发费用总额、研发强度、营业收入等基本条件,并从专、精、特、新四方面设置13个指标进行综合评分,满分100分,企业得分达到60分以上即符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标准。其中,“特色化指标”共15分,是在坚持全国统一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进行设置,包括:企业是否属于广西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企业转型升级发展情况和企业上市挂牌情况。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围绕专、精、特、新以及产业链配套、主导产品共六个方面,分别提出定量和定性指标,考虑“小巨人”企业是优质中小企业的排头兵,被认定企业需满足全部指标要求。

(三)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评价或认定标准均设置直通条件。为避免一些创新能力突出、产业链作用突出的企业,因为“偏科”无法通过,通过设置直通车的方式,对这类企业进行了适度倾斜。


政策链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文章关键词: 梯度 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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