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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自治区服务业专项资金商贸服务类项目申报指南

2019-03-22 09:09:54   来源:柳州市商务局   浏览:311 评论(0

2019年自治区服务业专项资金商贸服务类项目申报指南

 

一、促消费项目

(一)“双百”促消费品牌活动项目

1.申报主体

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和大型商贸企业。

2.支持重点方向

在自治区“双百”促消费品牌下开展的各类大型促消费活动,旨在打造各市拉动消费的活动品牌。

3.支持内容及标准

支持促消费活动项目策划执行、场地租用、器材租赁、现场布置、展品运输、邀请经销商和采购商、新闻报道、宣传推广等,不可用于消费让利和发放礼品。每个项目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30万元。

(二)深入实施广西特产升级行动——“桂系列”品牌活动

1.申报主体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大型商贸企业

2.支持重点方向

(1)支持开展“桂系列”品牌走出去巡展活动,组织广西茶业、酒类和米粉等企业参加专业性博览会。

(2)支持开展高铁“桂系列”号宣传活动,在广西发往全国的高铁上冠名某品牌号列车,在其列车车身、行李架下方、靠背等广告位宣传某品牌,扩大宣传推广。

3.支持内容及标准

巡展活动支持开展专题性展销、推广、对接、洽谈、宣传活动,项目费用用于活动策划设计、场地租用、现场布置、产销对接、展品储运、器材租赁、宣传推广等方面。每场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60万元。

高铁“桂系列”号宣传活动对在广西发往全国的高铁上所做广告的费用给予补贴,广告宣传时间为1年以上,以整列的形式做广告宣传,单个申报项目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40万元。

(三)特色网红产品打造项目

1.申报主体

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及经各市、县评审符合要求的企、事业单位。

2.支持重点方向

支持区域特色产品开展网上销售活动。

3.支持内容及标准

对活动项目策划与执行、会务执行、产品规划、产品销售等级评定标准的制定、基地认证、品牌打造与统一包装的制作、广告宣传、场地租赁、器材租赁、现场布置、展品运输储存、邀请嘉宾、经销商和采购商、新闻报道等开支予以补贴,不可用于消费让利和发放礼品、购买网络流量、企业经营性开支。单个项目支持不超过50万元。

(四)多渠道拓宽农产品产销活动项目

1.申报主体

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

2.支持重点方向

(1)支持开展互联网+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推动农产品线上销售,打造一批特色网红龙头产品。

(2)支持开展“田间地头”精准产销对接活动,在特色农产品主产区开展产销对接活动,推动农产品上行。

(3)支持特色农产品“走出去”活动,组织广西特色农产品参加商务部开展的2019全国产销对接行活动。

(4)支持贫困地区农产品进国企、进机关、进市场、进超市活动,在批发市场、超市开设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专区、专柜进行销售、展示;组织采购贫困地区农产品进国企、进机关,推动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

3. 支持内容及标准

对活动项目策划与执行、宣传、租赁、布置、运输、储存、邀请经销商和采购商、新闻报道等开支给予补助,每个项目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40万元。

二、市场体系建设项目

(一)培育百亿元大型市场转型升级项目

1.申报主体

年交易额达50亿元以上实体大型批发市场、特色专业市场或电子商务现货交易市场业主。

2.支持重点方向

支持大型批发市场和特色专业市场转型升级,开展储运配送、质量追溯、电子结算等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推进“互联网+市场”运作管理模式,开展线上线下交易,建立大市场数据平台,并与广西商务云平台连接。

3.支持标准

单个项目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二)城市标准化农贸市场改造项目

1.项目申报对象

各市城区农贸市场项目业主。

2.支持重点方向

(1)我区重点消费城市城区农贸市场开展标准化改造(改造标准另行通知)。

(2)农贸市场具有一定的规模,且市场以农产品零售交易为主,农产品交易额占市场总交易额60%以上。

3.支持内容及标准

支持农贸市场实施基础设施美化亮化改造以及环境卫生、质量追溯、销售服务等标准化管理,让百姓进入市场看得舒心、买得放心的消费环境的相关项目建设。单个项目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冷链物流建设项目

1.申报主体

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从事冷链物流业务企业、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建设单位、有冷链功能且规模较大的流通企业、有冷链功能的生鲜电商企业等。获得项目支持的企业相关冷链数据信息必须纳入广西商务云平台。

2.支持重点方向

(1)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冷链物流政策,支持龙头企业评级、冷链专(班)列运营、冷藏车(移动式冷藏厢)购买等。

(2)支持冷链物流网络建设,加强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冷库建设。

(3)支持组织广西特色农产品、海产品、进口东盟产品前往一带一路沿线、大湾区、南菜北运、长三角等重点城市开展宣传推介活动。

(4)支持建设区外销区分销网络、沿线站点冷库、定点冷链厢甩挂换柜、冷链厢充电打冷中心等冷链配套设施。

3.支持内容及标准。

(1)支持冷链物流企业开展“星级”冷链物流创建工作,对注册地在广西的新获三星以上星级认定的冷链物流企业,按照三星、四星、五星级分别予以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

(2)对固定运营路线,铁路年冷链运营班列数达24次以上,年货运量达2万吨以上运营企业给予支持。每个项目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3)对冷链运输企业2018年、2019年购买冷藏运输车(移动式冷藏箱)15辆及以上或总运载量达300吨及以上并在广西挂牌冷藏运输企业给予支持,按不超过实际支付车款总额的30%,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0万元支持。

(4)支持大型冷冻库、冷藏库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对冷库封闭式交接货通道、叉车、月台、货架、冷藏运输车辆进行标准化改造和智能化升级。建设冷库新增库容必须达10000立方米以上,按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10%,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00万元补助。

(5)支持开展冷链产品宣传、推介活动项目策划与执行、广告宣传、场地租赁、器材租赁、现场布置、邀请经销商和采购商、新闻报道等。每个活动项目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40万元。

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试点项目

1.申报主体

申报及建设单位为广西各地级市商务主管部门,项目已开展前期工作,且能在2019年11月底前完成建设并通过验收。

2.支持重点方向。

(1)支持开展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鼓励采用二维码、无线射频识别(RFID)、视频识别、区块链等先进适用的信息化技术,追溯体系覆盖机械化生猪定点屠宰场、农产品批发市场、配送企业、标准化农贸市场、大中型超市及团体消费单位等肉菜流通节点,节点正常运行率达到80%以上,追溯数据汇入城市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实现与广西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对接。

(2)支持开展名特优产品追溯体系建设,采取先进适用的信息化技术建设覆盖种养殖、生产加工、存储运输、终端销售全过程的追溯系统,覆盖全市本产品60%规模以上生产经营企业,企业追溯数据汇入城市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实现与广西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对接。

3.支持内容和标准

对追溯平台建设、追溯系统软件开发、追溯及电子结算硬件设备配置、网络环境搭建等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支持不超过200万元。

五、消费升级项目

1.申报主体

大型商超开展实体零售创新的企业、步行街管理机构。

2.支持重点方向

(1)支持具有地方特色文化、智慧程度较高的高品位步行街建设。

(2)实施实体零售创新提升工程,选择2—3个集聚效应显著、基础设施完备、服务功能完善、辐射范围广、拉动消费作用明显的示范特色社区商业网点,形成定位准确、特色鲜明、消费便捷、服务良好的区域性网络。

3.支持内容和标准

(1)高品位步行街。支持具有地方特色文化、智慧程度较高的高品位步行街,优化街区环境、街区智慧化、商旅文融合和公共基础设施的提升。补助标准:基础设施建设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10%,智慧化、商旅文融合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30%,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

(2)实体零售创新。重点支持新开设便利超市门店,扩大连锁规模,增强连锁化发展水平;支持购物中心、百货店、大型综合超市等实体零售企业对经营场所进行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和改造升级。补助标准:基础设施建设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10%,智慧化、线上线下融合、连锁店、促销费宣传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30%。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六、老字号提质工程项目

1.申报主体

在广西境内登记注册的中华老字号、广西老字号企业

 2.支持重点方向

(1)支持2018年企业销售业绩增加50%或产值达1000万元的老字号企业开展品牌宣传推广。

(2)支持老字号企业在机场、高铁、商业集中区等设立实体零售店。

3.支持标准

按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50%支持,且单个项目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


文章关键词: 服务业 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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