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的背景和必要性
2022年8月2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和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园区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2〕131号)发布,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作为全国首批,广西唯一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园区,根据通知要求,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应当在通知发布2个月内印发建设工作方案。
二、制定依据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城市、县域、园区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1〕1197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和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园区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2〕131号)及《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创新引领工业强柳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柳政办〔2022〕91号)要求,结合柳州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三、制定目的
健全高新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规范试点园区建设工作,指导管委会各部门建设期内知识产权工作方向,落实管委会各部门建设期内知识产权工作职责分工,为试点园区建设任务圆满完成奠定基础。
四、主要内容
《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园区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5年)》主要分为: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和“十四五”战略规划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和“只有创新才能自强,才能争先”的理念,坚持“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方针。
(二)工作目标: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园区的建设要求,力争2025年6月前完成高新区试点园区建设工作,申请获批“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园区”称号。在试点建设阶段,柳州高新区重视知识产权工作程度进一步提高,城市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工作保障条件持续提升,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维权援助工作成效显著提高,专利质量提升工作取得明显效益,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取得重大成果,形成“以创新引领优势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驱动工业强区”的良好局面。具体目标分别从体制机制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企业能力建设、保护能力建设、特色工作五个方面展开,并划定了详细的量化指标。
(三)主要任务:从工作目标处罚,全面划分建设工作中各项工作任务,并按管委会各部门(单位)职责分工落实。
(四)保障措施:通过领导挂帅,制度保障、资金保障、人员保障,压实责任、严格督导等措施,确保试点园区建设工作如期保质完成,全面实现建设工作目标。
五、实施时间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