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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失效】关于印发《柳东新区实施2022年脱贫人口县域内稳定就业劳务补助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2-08-30 09:30:16   来源:柳东新区社会事务局   浏览:89 评论(0


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柳东新区实施2022年脱贫人口县域内稳定就业劳务补助工作方案》的通知


柳东管办〔2022〕36号


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新区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柳东新区实施2022年脱贫人口县域内稳定就业劳务补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8月23日



柳东新区实施2022年脱贫人口县域内稳定就业劳务补助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2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22〕26号)精神,为持续抓好新区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促进脱贫对象稳增收,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补助对象

在新区辖区内就业帮扶车间、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合法经营主体就业的脱贫人口。  

二、补助标准

每人给予500元/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劳务补助。

三、补助资金来源

补助资金从2022年新区本级预算—乡村振兴工作资金中列支。

四、申请程序

(一)申请

由帮扶联系人指导脱贫对象申请,申请须提供以下材料:

1. 《柳东新区2022年脱贫人口县域内稳定就业劳务补助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

2. 务工证明材料,如:务工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务工证明(务工1个月以上)(见附件2)、银行发放工资流水明细或当地参加社保缴费证明等,任选其一;打零工无法出具务工证明的,由村委会统一出具。

3.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4. 申请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复印件。

(二)初审

帮扶联系人将收集的上述材料交给村委会进行初审,初审后加盖公章上报镇人民政府。

(三)复审

镇人民政府对各村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复审完成后,在村委会公示栏公示10天(见附件3),公示需附上《柳东新区2022年脱贫人口县域内稳定就业劳务补助汇总表》(见附件4)。

(四)审定

公示期结束且无异议后,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将《柳东新区2022年脱贫人口县域内稳定就业劳务补助汇总表》报送至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务局进行审定。

(五)拨付

由新区社会事务局按照审定名单,采取社会化发放,从乡村振兴工作资金中直接拨付至脱贫劳动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账户,不能以现金形式发放补贴资金。资金拨付每三个月拨付一次。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政策宣传。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要督促帮扶联系人、村“两委”干部加大脱贫人口县域内稳定就业劳务补助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宣传到村、到户、到人,做到应补尽补,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加强业务指导。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务局要加强工作指导,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程序规范、资金拨付安全。

(三)强化监督管理。补助对象对申报材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如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资金行为的,按规定取消补助资格、追回财政资金。各级工作人员在脱贫人口县域内稳定就业劳务补助项目过程中,存在优亲厚友、明知补助对象不符合要求而批准并造成恶劣影响等违纪违法问题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附件:(点击下载附件:附件1-4.doc

1. 柳东新区2022年脱贫人口县域内稳定就业劳务补助申请表

2. 务工证明(参考模板)    

3. 公示(参考模板)

4. 柳东新区2022年脱贫人口县域内稳定就业劳务补助汇总表


文章关键词: 就业 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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