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经济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柳政发〔2022〕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柳州市经济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6日
柳州市关于经济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
(五大方面30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稳住经济大盘的决策部署,全力以赴完成上半年及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推动柳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稳工业保运行方面(6项)
1.鼓励汽车产业加大新能源车型产销量。对整车企业推出的混合动力车型,2022年产销超过3万辆的,超出部分每辆奖励800元,总奖励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对整车企业推出的新能源载货车型,2022年产销超过4000辆的,超出部分每辆奖励500元,总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执行时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鼓励钢铁产业加大品种钢生产的比例。对钢铁企业2022年品种钢占比较2021年占比基础上,每提高1个百分点,奖励200万元,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3.鼓励工程机械产业加大新能源工程机械产销量。对工程机械企业推出的新能源工程机械,2022年产销超过1200台的,超出部分每台奖励12500元,总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4.鼓励家电生产企业加大优势产品的产销量,大力开展空调、冰箱、洗衣机等产品促销,2022年空调产销量超过130万台的,每新增1万台奖励6.5万元;冰箱和洗衣机产销量合计超过250万台的,每新增1万台奖励3.5万元,总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5.推动模具产业发展,保障汽车、机械等产业模具本地化供应,根据采购额给予工业企业与模具企业采购双方奖励。本市工业企业2022年采购本地模具企业的自用模具金额达到800万元及以上的,按照不超过采购总额的10%给予该工业企业奖励;模具企业在本地2022年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按照不超过销售额的3%给予该模具企业奖励。单个企业年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6.鼓励2022年内新建投产且进入临规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加快上规入库,对第二、第三季度入库的企业额外再一次性奖励5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执行时间: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
二、稳三产促消费方面(8项)
7.鼓励限上批发零售业增量入统。对限上批发企业2022年销售额同比增长达1亿元—2亿元、2亿元—10亿元、10亿元以上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15万元、20万元。对限上零售企业2022年销售额同比增长达5000万元—1亿元、1亿元—2亿元、2亿元以上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15万元、20万元。(与同类奖励政策措施不重复享受)〔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8.实施规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增量奖励。对2022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达2000万元—1亿元、1亿元—2亿元、2亿元以上的规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与同类奖励政策措施不重复享受)〔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9.支持柳州螺蛳粉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对入驻柳州螺蛳粉电子商务产业园的限上销售企业,前三年合同租用面积租金按100%补贴;对园区入驻其他配套和服务业企业,第一、二年合同租用面积租金按70%补贴,第三年合同租用面积租金按50%补贴。(与同类奖励政策措施不重复享受)〔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鱼峰区人民政府,市北城集团;执行时间:2022年6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10.加快广西机械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车合云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广应用。支持汽车、机械龙头企业和本地供应链重点企业开展数字化、智能化改造,项目支持比例在原基础上提高2个百分点,单个企业补贴总额不超过30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发展局〕
11.支持企业通过展会拓市。对参加中国—东盟博览会、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等国内外知名展会的限上销售企业,按照场地租金的70%给予补贴。境内单次补贴不超过5万元,境外单次补贴不超过15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执行时间: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12.促进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对2022年销售收入同比增长4000万元—1亿元、1亿元—2亿元、2亿元以上的限上汽车零售企业和限上家电零售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与同类奖励政策措施不重复享受)〔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13.开展惠民促消费系列活动。整合6300万元资金,组织2022年“66惠购生活节”等促消费活动,持续推动汽车、中西医药、家用电器、日常消费等重点品类商品销售;组织各类商贸企业参与“广西33消费节”,利用好自治区政府消费券撬动柳州本地商家联动开展各类优惠促销活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14.开放公共资源活跃消费市场。各县区、新区开放1个以上商圈公用场所,支持汽车、家电、螺蛳粉、房地产等重点行业龙头企业通过展销、主题沙龙、展播、美食节等形式,开展常态化促销活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执行时间: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稳建筑业和房地产业方面(7项)
15.对在区外承揽项目的建筑业企业进行奖补,按区外项目在注册地(柳州)纳税额的20%进行奖励。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建筑业企业,经税务部门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执行时间: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16.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商业保函(3A以上担保公司)方式缴纳各类保证金,投资项目凡是能够通过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商业保函(3A以上担保公司)方式提供的,建设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一律不得拒绝。〔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水利局、市国资委、市交通运输局,人民银行柳州市中心支行、柳州银保监分局,各市属集团公司;执行时间:长期执行〕
17.通过公开招拍挂出让成交的商住用地,其土地出让价款可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分期缴纳,并免除分期付款利息和出让交易服务费。土地出让价款缴纳比例按约定不低于50%的,可容缺办理相关前期手续。〔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行政审批局;执行时间: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18.企业可申请根据销售进度缴纳物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其中物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前缴纳完毕,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在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前缴清。〔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执行时间: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19.居民家庭或者个人首次购买商品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再次购买商品住房的首付比例为不低于30%。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含)以上居民家庭购房贷款结清后,允许其按首次购房政策再购买一套商品住房。〔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柳州市中心支行、柳州银保监分局,市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执行时间: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0.居民家庭或者个人符合国家政策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不高于0.5%的商业贷款贴息,贴息后利率不低于同期人民银行公布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贴息期3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柳州市中心支行、柳州银保监分局〕
21.在本市市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或者个人,合同备案后按所缴契税额50%给予补贴,补贴按先缴后补原则发放。所购的新建商品住房不包括限价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新市民在本市市区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在住房合同备案并缴清契税后,给予3万元的购房补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城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
四、财政金融支持方面(5项)
22.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政策。全力提升市属国有融资担保公司的惠及面和精准度,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行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担保支持,年内全市融资担保余额高于70亿元。降低企业融资担保准入门槛,根据重点扶持企业名单,适当提高抵押折率。降低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担保费率,平均融资担保费率稳定降至1%以下。支持企业向保险公司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做好中小微企业海外信用风险政府保障支持工作,力争年内完成70家投保任务。〔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柳州银保监分局〕
23.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政府采购供应商企业在资格审查环节只需作出书面承诺,即可免于提供各类证明材料,简化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流程,提高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便利性;规范采购人收退投标保证金程序,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成本。〔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有关部门〕
24.加大落实缓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政策。2022年度内允许连续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亏损的困难企业分期清缴历年基本医疗(含生育)保险欠费,对按计划分期清欠且按时缴纳当年保费的困难企业,免收滞纳金,其单位职工正常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25.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发挥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和首贷续贷中心作用,促成2022年完成绿色贷款投放300亿元、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新发放贷款150亿元、新发放供应链贷款300亿元。推动金融机构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力争2022年办理再贷款再贴现金额200亿元以上。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冲击、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主动减免服务收费,杜绝一刀切式抽贷、压贷、断贷。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执行“七不准、四公开”和小微企业“两禁两限”要求,禁止发放贷款时附加不合理条款,变相增加小微企业融资成本。〔责任部门:市财政局(金融办),人民银行柳州市中心支行、柳州银保监分局〕
26.加大金融机构对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事项的支持力度。2022年推动柳州新增各类资金投放500亿元以上,推动成立180亿元工业振兴基金,支持柳州发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人民银行柳州市中心支行、柳州银保监分局〕
五、强保障优环境方面(4项
27.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非国有单位)2022年承租国有单位经营性用房〔包括写字楼、商铺(摊位)、仓库和厂房等〕,给予减免3个月租金。〔责任单位:各国有房屋管理部门,市国资委、市财政局(金融办),各县(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28.加大对民航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的纾困支持力度。对以团队方式组织广西区外旅客乘坐经柳州机场往返航班或进港、出港单程航班抵(离)广西的旅行社进行市场补助。推行航空旅客免费接驳、早晚班免费住宿、异地车辆免费停车惠民措施。〔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财政局(金融办),柳州机场;执行时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9.扩大“即来即办、现场办结”审批范围,对水利、交通、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的取水许可、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实行即来即办、现场办结。〔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执行时间:长期执行〕
30.压缩审批办理时限,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压缩至5个工作日办结;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审批压缩至4个工作日办结;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压缩至25个工作日办结。〔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交通运输局;执行时间:长期执行〕
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具体政策措施明确执行期限的,按标注的期限执行)。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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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下载:柳政发〔2022〕21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经济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