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进一步改善柳东新区工业企业经营环境,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意见》(桂政发〔2017〕23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促进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十条措施的通知》(柳政规〔2019〕25号)等文件精神,新区于2019年4月出台《柳东新区中小工业企业贷款贴息扶持办法》(柳东规〔2019〕8号),并于2020年11月修订印发《柳东新区中小工业企业贷款贴息扶持办法》(柳东规〔2020〕9号),原管理办法已到期废止,现出台《柳东新区工业企业贷款贴息、担保费用补贴管理办法》。
二、制定依据
(一) 《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意见》(桂政发〔2017〕23号)
(二)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促进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十条措施的通知》(柳政规〔2019〕25号)
三、主要内容
(一)申报年度对工业企业获得银行发放的1000万元以内贷款,按照同期国家基准利率计算的贷款利息发生额的30%给予贴息;另对企业实际发生担保费用的3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担保费用补贴额度不超过20万元。对逾期贷款发生的利息、担保费用不予补贴。
(二)在柳东新区注册并缴纳税金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及上一年度纳税申报主营收入达1700万元以上且年增长率不低于20%的工业企业。
(三)申报当年未发生环保、安全生产一票否决事项。
(四)原则上同一企业贷款贴息、担保费用补贴补助年限不超过三年,如有特殊情况一事一议。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同一事项同时符合其他扶持政策规定(含上级部门要求柳东新区配套或负担资金的政策规定)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柳州市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
解读人:曾玲
联系方式:0772-2672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