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柳东新区企业招工及稳定用工的实施办法》,现就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柳东新区企业招工及稳定用工的实施办法》的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支持柳东新区企业招聘员工,持续有效保障柳东新区企业稳定用工,缓解企业结构性和阶段性招聘用人困难,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柳东新区企业招工及稳定用工的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
《柳东新区企业招工及稳定用工的实施办法》包含六章十八条,主要包括总则、办法适用的对象、支持企业招工及稳定用工的措施、用工荒招工补贴、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劳务输出补贴、柳东新区劳动力供应基地劳务经纪人劳务输出补贴、企业申请用工荒招工补贴办理程序及所需材料。
三、《柳东新区企业招工及稳定用工的实施办法》的适用对象
(一)在柳东新区管辖范围内办理工商和税务登记,依法经营和纳税,并在本区上报统计数据的规上工业企业及规上(限上)服务业企业;
(二)依法成立并已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
(三)由柳东新区公共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聘请的柳东新区劳动力供应基地劳务经纪人。
四、《柳东新区企业招工及稳定用工的实施办法》中支持企业招工用工的扶持内容
(一)用工荒招工补贴。在“用工荒”期间,柳东新区企业通过各种途径新招聘一线员工达20人及以上,签订劳动合同并且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不包括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人员),按照一次性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用工荒招工补贴,每家企业每年的该项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用工荒”具体时间由柳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外发布。
(二)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劳务输出补贴。对认定为柳东新区劳动力供应基地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每年为在柳东新区注册的企业成功推荐或派遣50人及以上不满150人,签订劳动合同并且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按照500元/人给予劳务输出补贴;每年为新区企业成功推荐或派遣150人及以上,签订劳动合同并且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按照600元/人给予劳务输出补贴;每家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每年的该项补贴金额最高不超30万元。
(三)柳东新区劳动力供应基地劳务经纪人劳务输出补贴。鼓励柳东新区公共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聘请柳东新区劳动力供应基地相关人员作为柳东新区劳动力供应基地劳务经纪人。劳务经纪人每成功推荐1名人员到柳东新区企业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且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按照400元/人给予劳务输出补贴。每个劳务经纪人的劳务输出补贴金额每年最高不超过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