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北区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柳北政规〔2019〕1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柳北区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6日
柳北区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暂行办法
为推进柳北区工业高质量发展,鼓励支持柳北区工业企业成长,鼓励小微企业上规入统,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扩大工业经济规模,根据《柳州市促进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十条措施》(柳政规〔2019〕25号)文件精神,结合柳北区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奖励条件
本办法奖励的企业为在柳北区注册的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报送统计报表的企业。企业因停产、减产等原因转为规模以下企业后,重新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不再给予奖励。
二、奖励原则
落实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政策坚持普惠制原则,凡达到政策规定条件的工业企业,一律公平、公开、公正地享受政策支持。
三、奖励标准及资金来源
柳北区本级财政对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奖励标准为每户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奖励资金由柳北区财政局统筹安排。
四、奖励流程
(一)为减轻企业申报负担,本办法涉及奖励无需企业提供申报材料。
(二)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单由柳北区统计局提供,柳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奖励初步意见,报柳北区人民政府审批后实施奖励。
五、其他
(一)本办法由柳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柳北区财政局、柳北区统计局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首批奖励的企业为2019年度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