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南区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柳南政规〔2019〕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柳南区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6日
柳南区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暂行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柳州市委、市政府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和要求,鼓励小微企业上规入统,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扩大工业经济规模,促进柳南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奖励条件
本办法奖励的企业为在柳南区注册的独立法人、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报送统计报表的工业企业。企业因停产、减产等原因转为规模以下企业后,重新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不再给予奖励。
二、奖励原则
落实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政策坚持普惠制原则,凡达到政策规定条件的工业企业,一律公平、公开、公正地享受政策支持。
三、奖励标准及资金来源
柳南区本级财政对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奖励标准为每户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奖励资金由柳南区财政局统筹安排。
四、奖励流程
(一)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纳入“年度扶持柳南区工业经济发展资金”实施;为减轻企业申报负担,该奖励无需企业提供申报材料。
(二)根据市统计局关于“年度作出较大贡献的工业企业(园区)奖励”的名单,报柳南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发放奖励。
五、附则
(一)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首批奖励的企业为2019年度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本办法由柳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柳南区财政局、柳南区统计局负责解释。
(三)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废止《加快柳南区工业经济发展扶持办法》中关于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一次性补助2万元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