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专业机构职责分工方案的通知
柳科计字〔2022〕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柳州市本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管理暂行规定》(柳科规〔2021〕2号)关于印发《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柳科规〔2020〕3号)《关于印发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管理办法的通知》(柳科规〔2021〕1号)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工作,加强项目立项、项目过程管理及验收(终止)结题专业机构的管理,形成边界清晰、协调衔接的项目管理组织体系,特制定《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专业机构职责分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柳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2月21日
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专业机构职责分工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工作,加强项目立项、项目过程管理及验收(终止)结题专业机构的管理,形成边界清晰、协调衔接的项目管理组织体系,特制定此分工方案。
一、总体思想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依托专业机构管理计划项目,提升科技项目管理水平,构建层级清晰、职责规范、科学高效、公开透明的管理机制。
二、项目委托机构分工及职责
各专业机构依据国家、自治区、柳州市有关规定和委托合同,负责项目遴选、实施管理和结题验收等项目管理工作,履行有关职责,对实现任务目标负责。
(一)项目委托管理机构分工
1.项目遴选机构
柳州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广西科技项目评估中心
2.项目实施过程管理机构
柳州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柳州市智能制造科技服务中心
南宁市科航金桥创业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结题验收机构
柳州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柳州市智能制造科技服务中心
广西科技经济开发中心
(二)项目委托机构主要职责
1.项目遴选机构
(1)掌握并熟练运用各级科技经费与项目管理制度、政策。签订科研诚信承诺书并严格遵守各项制度政策开展本机构受委托工作;
(2)制定所承担项目管理工作的管理方案,编制经费预算;
(3)参与编制项目申报指南;
(4)按相关规定受理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材料并完成形式审查;
(5)组织项目进行评审评估、现场调研、公开答辩,出具立项申报推荐意见;
(6)协助柳州市科技局组织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局际会商;
(7)负责拟立项项目公示并受理社会意见;
(8)组织项目承担单位与甲方签订项目合同(任务书);
(9)按规定留存工作档案和及时移交甲方归档材料;
(10)向柳州市科技局提交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科研信用信息汇总数据;
(11)各类涉企文书送达。
2.项目实施过程机构
(1)掌握并熟练运用各级科技经费与项目管理制度、政策。签订科研诚信承诺书并严格遵守各项制度政策开展本机构受委托工作;
(2)协助柳州市科技局业务科室按相关规定进行合同变更、合同终止;
(3)项目是否按合同计划进度进行;
(4)项目课题组人员是否有变更;
(5)项目财政科研经费使用是否规范;
(6)项目实施存在问题以及项目重大调整事项情况收集和反馈;
(7)项目是否按时提交中期检查和年度实施情况报告;
(8)如果涉及项目为重大科技项目,需开展重大项目中期检查工作;一般项目则针对课题执行过程中的重大关键问题,组织不定期现场抽查;
(9)协调办理项目延期结题申请批复;
(10)督促项目承担单位按期提交结题验收材料;
(11)指导项目单位做好项目自评报告;
(12)指导项目单位做好结题验收材料的整理和提交;
(13)受理项目单位项目结题验收申请,对项目结题验收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初步核验项目合同指标完成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及相关佐证材料;出具核验意见,对不符合验收要求的材料,一次性告知项目承担单位;及时将项目结题材料交结题管理机构;
(14)配合和开展相应的科技计划项目监督检查;
(15)按规定留存工作档案和及时移交市科技局归档材料;
(16)提交柳州市科技局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科研信用信息汇总数据;
(17)各类涉企文书送达。
3.项目结题验收机构
(1)掌握并熟练运用各级科技经费与项目管理制度、政策。签订科研诚信承诺书并严格遵守各项制度政策开展本机构受委托工作;
(2)按规定接收过程管理机构移交的项目结题材料,并按规定组织项目现场验收会;
(3)办理项目结题验收通知手续;
(4)抽取遴选验收专家,组织召开项目结题验收会议,并指导服务项目单位根据专家意见完善验收材料;
(5)按规定办理项目验收或终止结论公示;
(6)按规定办理项目结题验收证书和有关文件手续;
(7)按规定对审核终止项目并出具审核意见书;
(8)督促项目承担单位按期提交结题验收材料;
(9)配合柳州市科技局按规定对逾期项目下发《项目终止决定书》;
(10)督促未通过验收和终止项目退回项目结余经费及违规使用经费;
(11)配合和开展相应的科技计划项目监督检查;
(12)按规定留存工作档案和及时移交柳州市科技局规配科归档材料;
(13)效益跟踪,验收的项目进行两年效益跟踪。内容主要包括:收集项目每年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收集项目新产品生产和市场销售情况;收集项目技术转移和成果转让情况;项目绩效后评价分析;
(14)提交市科技局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科研信用信息汇总数据;
(15)各类涉企文书送达。
三、有关要求
强化科技局内部和项目委托机构管理监督责任,明晰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决策、执行、监督、评估等各类主体的权利与责任,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科技管理体系。
(一)科技局规配科负责项目委托机构建设及综合协调工作,对专业机构开展项目管理进行监督和评估,指导项目委托机构开展相关工作,推进相关任务落实。
(二)科技局法规监督与诚信科负责完善科技计划监督管理制度,对项目委托机构开展项目管理进行监督和评估,推进科研诚信与信用体系建设,指导项目委托机构开展相关工作,推进相关任务落实。
(三)科技局各科室负责指导归口领域计划组织实施管理,研究提出归口领域科技计划重点任务布局及重点专项建议;各业务科室对归口领域有监督管理职责;会同相关部门编制重点专项实施方案和项目申报指南;提出本领域年度工作计划建议,指导项目委托机构开展相关工作,推进相关任务落实。
(四)项目委托机构负责对项目具体管理和监督工作。具体包括受理科技计划项目申请、组织项目评审、提出立项建议、开展过程管理和结题验收(终止)等工作;负责对项目实施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评估,对参与项目立项、过程管理和验收等活动的专家进行管理和监督。
(五)强化风险防控和重点监督。科技局和项目委托机构加强对专项形成、项目立项、专家遴选和使用、专项验收、动态调整等关键环节和相关重点岗位人员的监督和廉政风险防控。
(六)该分工方案实施时间到2025年12月止,期间将对项目委托机构开展绩效评估评价,并根据评估情况研究决定下一阶段的工作安排。
附件下载:关于印发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专业机构职责分工方案的通知(柳科计字〔2022〕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