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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促进退役军人到开发区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1-08-06 10:37:05   来源:   浏览:166 评论(0


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南宁海关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关于印发《促进退役军人到开发区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桂退役军人发〔2021〕27 号

 

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商务局,各隶属海关,各市税务局:

现将《促进退役军人到开发区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南宁海关国 家

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2021 年 4 月 30 日


促进退役军人到开发区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

 

为充分发挥退役军人人力资源优势,紧紧围绕各类开发区人力资源需求和持续快速发展需要,促进退役军人到开发区稳定、高质量就业,帮助广大退役军人实现自身价值,积极投身“双创”实践,助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 8 部门关于促进退役军人到开发区就业创业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6 号)精神, 结合广西实际,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强宣传引导

(一)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主动对接有关部门,收集整理涉及开发区的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具体措施,印发政策措施宣传资料,向退役军人广泛宣传。

(二)结合新兵入伍、老兵复退、组织培训等时机, 利用官网、微信公众号、广西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网等平台将政策措施宣传推广到位,引导退役军人到开发区就业创业。

二、严格落实政策

(三)按规定对在园区内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军人以及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企业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四)园区内退役军人创办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等符合条件人员就业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及园区管理部门积极协助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五)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在园区初创企业的,按照政策落实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

三、积极促进就业

(六)园区管理部门与驻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定期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情况交流,分析研判园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形势,商讨解决个案问题。

(七)定期在园区举办退役军人就业专场招聘活动, 或在园区开展的就业招聘活动中设立退役军人专区,为退役军人提供定向招聘岗位。利用广西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网设立开发区企业用工专区,实现园区用工、退役军人岗位需求无缝对接。

(八)园区管理部门在政府及自行投资项目上拿出一定岗位专项招用退役军人,鼓励园区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退役军人,并在薪资及其他待遇上给予优待。

(九)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根据园区企业用工需求,开展订单式、定岗式项目制培训,提高退役军人职业技能,满足园区企业高质量用工需求。会同企业协助退役军人开展职业规划,进行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促进退役军人职业发展。

四、扶持创业创新

(十)简化退役军人入园就业、创业审批手续。园区对入驻的退役军人初创企业在土地使用、抵押贷款、房租减免、辅助设施租用等方面给予优惠优待,降低退役军人创业成本。

(十一)鼓励园区内各类创业创新服务机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为退役军人企业提供金融、法务、财会等创业支撑服务,免费开展项目评估、市场分析、经营管理、融资贷款、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对帮扶退役军人企业成绩突出的服务机构,给予表彰并在评优评先等活动中给予重点推荐。

(十二)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充分发挥全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作用,为退役军人孵化企业提供专业指导和帮扶。同园区密切配合,重点帮扶一批紧跟政府产业发展布局、发展前景良好、吸纳退役军人就业贡献突出的军创企业。

(十三)鼓励园区退役军人创办企业参加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创业沙龙及其他政府部门组织的各类创业创新活动,对成绩突出的进行长期跟踪帮扶,助推企业健康发展。

(十四)依托广西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网、广西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促进会,搭建退役军人创业创新产品、成果展示平台、开设推广专区,定期举办退役军人创业创新成果展销会,拓宽军创企业产品销售渠道。对取得创新技术成果获得版权注册的,协助开展技术推广和寻找项目合作。

(十五)同合作银行、企业开发退役军人创业创新金融产品,积极协助园区退役军人企业申请国家创业担保贷款、“桂惠贷”等金融项目,在贷款抵押、信用担保上提供支持,帮助退役军人解决融资问题。

五、加强服务管理

(十六)园区管理部门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协助在园区就业创业的退役军人解决家属就业、子女入学入托等问题,促进退役军人在园区长期稳定就业。

(十七)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同园区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军创企业开展党建工作,教育引导退役军人永葆军人本色,在投身经济建设中再立新功。

(十八)切实维护园区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对损害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损害军创企业形象的,坚决依法依规处理。

本措施所称开发区是指《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公布的各类园区。各市、县级人民政府规划设立的各类工业园区、产业园参照执行。


文章关键词: 退役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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